第三章:不尚贤
[原文]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xiàn)可欲,使民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fú)智者不敢为也。
为无为,则无不治。
[推敲]
1.贤:多才多能。对应“名利”中的“名”。
2.民:应指“士农工商”这四“民”,其中“士”在商周末期为底层贵族。春秋后期,才开始划入“民”这一范畴。东周之前,专业知识与技术,一直是“士”以上阶层的专属。孔子兴办私学后,“民”这一群体才真正有了学习文化的机会。
3.“不争”与“不为盗”:“争”,是飞黄腾达的非份之想。“盗”,是危害社会的堕落之行。无论是往上爬还是往下掉,都会造成“民”这个阶层的动荡与流失。
4.货:货品。这里引申为财宝。对应“名利”中的“利”。
5.见:展现。
6.智:善于思考。中性词。这里用“夫”字加强语气,显得有些不以为然。
7.无知无欲:这里所说的“无知无欲”,其实只是指圣人“无为”、“不言”,民众摸不透圣人个人的心思,就会渐渐打消通过圣人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想法,老实做人,本分做事。
[意译]
不崇尚才能,使民众不作飞黄腾达的非份之想。不珍贵稀有的财宝,使民众不行危害社会的堕落之行。不作出使人认为可以通过圣人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表现,使民心不乱。
因此圣人之治,使民众谦虚、饱足、淡泊、健康。坚持使民众对圣人既不了解也没有欲求,使那些善于耍心眼的人不敢贸然行事。
致力于无为,就没有什么局面不能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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