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与他相识
大抵是在初一,遇到很多事情,那个时候,仿佛是我们这一批95后的青葱岁月,整个校园都充满着一股非主流的气息,非主流的语言,非主流的行为。那会儿在我们二级县城学校,无论男女,都好像很喜欢用拳头、用武力去解决问题。我却是很木讷,无法理解,也更是无法融入。我开始渐渐变得沉默,一个人默默的去散步,去看书,写日记,当时就是去记录一些自己所看到的,所想的,或多或少,也许味同嚼蜡,但每天都会写一点。这是个美好的开始,他深深地吸引了我。记得语文老师每天都会留作业,将课后所有词语发挥想象力写成一篇小作文,有很多同学一听到这个就会愁眉苦脸,叫苦连天。反而这让我觉得很有意思,无聊的时候还可以提前写好很多。
渐入佳境
时光恍如白驹过隙,转眼间,已经步入高中,一向喜欢文学的自己也理所当然选择了文科。
在整个高中生涯中,读了很多的书,但我最喜欢也最佩服的中国作家是鲁迅,我喜欢他的笔法,将人性一针见血,毫无隐晦地暴露在烈日之下,他大胆果敢地批判国人某种环境下麻木不仁,讽刺那些“看客”。也正是受到他一些文章的启发,我也将对一些事情的所感所想记录下来,有悲愤,有无奈,有感慨,毕竟也我认为文字是更有力量的,文字所表达的情感更加溢于言表。
对我来说,还有一位外国作家,我也是很喜欢的。他就是茨威格,有几篇名作让我印象极为深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灼人的秘密》《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他通过很多微小的细节记录了记叙了人们的性欲,有幼年有暮年,很直白,很透明。国外的很多作品也正是这样的风格,直白,大方,这也正是我想学习的写作手法。
于彷徨之中深爱
一转眼,便迈进了大学的门槛。由于高考中某一科的失利,分数不是很高,只能选一个高收费的专业,这就意味着我不能够转到自己喜欢的专业。我不是很喜欢自己的专业课,认为它很无聊,上课也没有多认真在听讲,保证不挂科,当然,这种做法不可以效仿,学好专业课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试图想要通过当兵来转专业,但是也未果。在过去的这两年期间,我基本每天都会去写文章,刚开始很单一,只是在抒发自己内心的一些对现实的不满与抱怨,甚至是无人诉说的委屈。后来,开始写草木,写爱情,写亲情,写对一件事的看法,只要是想写,随时随地,就可以动笔,所以我的包里永远都会装着摘抄本和红色的笔,以便我随时记录收集一些句子词汇。
我写的东西一向都是平华朴实,因为我的积累还远远不够,不足以运用一些华丽的词藻来修饰,我觉得有些东西运用不好就是画蛇添足,不如大白话来得实在,用的痛快。有些东西需要循序渐进,不能急于求成,他不是我的负担,而是我的深爱,我把写作当作一位爱人来看待,无论我是走向高地,还是落入低谷,他都从始至终无时无刻陪伴着我,激励我,勉励我。
写作这种东西,像是李白醉酒一样,既是孤独也是愁,若无这李白醉酒,亦无孤独亦无愁。一个“悲”字,诉说人间多少别离情伤,一个“喜”字,写尽人间多少心花怒放之事。一字一句,一言一语,点墨成章,挥笔为书。岁月如沙,携他共度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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