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趁孩子去学画画的空当,我去做了一件总觉得自己不可能自己一个人去做的事情。毕竟还是做了,什么呢?不卖关子,那就是去做指甲。
记得小时候,一有空就和玩伴们一起摘我们称之为指甲花的花朵揉碎,然后将其汁水涂在自己的指甲上,尽管颜色很淡,可是让指甲有了色彩,显得挺特别的呢!这花其实也就是玫红色的夜来香。当时做这些事情的时候还真不知道它的这个美丽的名字!这花我们摘下来后,也可以将尾部的蒂拔长一点儿,然后中间有长长的花蕊连着,不会断掉,正好可以将它挂在耳朵上,蒂在耳朵后,前面的花朵自然垂下,这就是我们自己做的简易的耳环。有时候挂着这耳环还挺不好意思的,如果保守的大人这个时候半嗔怪半开玩笑地说一句:小妖精!我就更加不好意思了,总觉得做这样的事情不是那么的符合大人的要求。
再加上当时那个时候,周围见到的大人都是一天到晚为生活疲于奔命,操劳过度,从来没有见过哪个玩伴的妈妈涂指甲的。倘若有年轻的姑娘将指甲涂的红艳艳的,而且指甲壳还留的特别长,总会惹来一些不好的评价,至少这样的女孩儿给人的印象是不可能天天因为柴米油盐踏实做事。
可能从小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过程中,对于打扮时尚,个性张扬的女孩子虽然谈不上排斥,有时候也可能侧目欣赏,但更多的是敬而远之。
一直以来,自己也基本素面朝天,一张大众脸加上各种没有个性的衣着打扮,保护着时常也想打扮也想美丽却还是无法突破自我,觉得还是大众一点比较安全却时而会艳羡别人得体大方知性的那颗矛盾的心!
本来年前去做了一次流行的车厘子颜色的指甲,最终还是因为不是特别喜欢,觉得有些张扬,太显眼,有意无意间把颜色给抠掉了。那次是跟着同事一起去做的。因为不知道选什么颜色适合,我们都做了同样的颜色。
有时看到一些姑娘的手白白嫩嫩,手指纤长,然后又涂有或张扬,或沉重,或明亮,或俏皮的颜色时总忍不住多看几眼。这时就又嚷嚷着去做指甲,因为有时候觉得手挺白的,做个颜色指甲看起来亮一些也不错,只是从没有付诸行动。
终于,孩子去培训班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怎么打发呢?天气又冷,没有同事可以一起聊天,想想也挺无聊的,然后没有目的的向前走,正好路过了那家美甲店,刚刚问过孩子爸要不要去做一个,他反正总是无所谓的鼓动,可能知道我只是嘴上说说的人,不成想,我看到他回复“去做啊”的时候,里面的店员就来招呼我了。
那就做吧!比较新奇的是给我做指甲的是个男店员,这的确是我第一次见,有点小意外。看到他很细心很耐心,就顺便聊了下天。
做完指甲后,我发现手有些黑了,可能是因为颜色选的不好。不过,自己还是特别开心,因为总希望有人陪着去做自己想做又犹豫的事情,在没有人陪伴的情况下,我去做了,也觉得是一种小小的进步呢!其实很多时候,我们不敢尝试,也是因为自己一直各种摇摆不定,犹豫不决的想法,执念或者偏见在影响着自己,束缚着自己。
不由得想到之前有个老师说的话:在犹豫做还是不做的时候,去做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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