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 Story A Day 】
Story108:
“我姓仙,叫我仙女好了”
这句台词,听着很是熟悉。因为,我认识一个女孩,就叫仙女。
仙女的本职工作是广告文案,广告文案写手通常都热衷文艺,自然希望作品具备宜人美感,就跟那些广告艺术总监一样。仙女的文案风格犹如郭敬明那些45度明媚的忧伤,或似安妮宝贝的文字一样颓靡和绮丽,比如:
“耀眼而灼烈的阳光
干燥的空气
粗拙吹过皮肤的风
目之所及的黄
总是让人有无限的遐想
温度 湿气 光线 香氛 旋律
这些最原始的感知永远是留存记忆最好的因子
它们慢慢发酵 膨胀 让人跃跃欲试 激动 不安
像是在酝酿一场温情而热烈的际遇”
这是仙女写的一款车的广告文案。
她的文案没有成功。
当时我不理解文案是什么,只知道她写的挺美的。
自从知道“文案写手既不是从事文学创作的人,也不是有创造力的艺术家。文案写手是推销人员,他们的工作是说服顾客购买产品。”才知道,她的文字读起来很美,但不知道她要说些什么,实际上等于什么也没说。所以,这则广告卖不了产品,因为它的文案什么也没告诉消费者。
文案要应满足三大功能:
01 吸引注意力。
02 达到沟通效果。
03 说服消费者。
能够维持读者注意力的唯一确定方式,是明确、清楚、具体的内容。像荷马、但丁或莎士比亚,他们的作品之所以动人,是因为他们讲究具体情节、会详尽描述故事的细节。
PS:古人诚不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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