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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第三章 神的审判

《创世纪》第三章 神的审判

作者: 伊甸的呼唤 | 来源:发表于2021-03-26 22:02 被阅读0次

      引言:在《创世纪》第一间章和第二章重点论述了神给人的诸般恩典与慈爱,并赐人自由意志的运用,要人的意志当选择在人就爽尽的本分里。《创世纪》第三章续论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之坠落,是如何被蛇引诱而犯罪,结果受到了神的审判。

      《创世纪》第三章可以分为五段:

      一、审判的原因——因人犯罪。【创3:1—7】

      人受到审判有五个原因:

      1、人犯罪的源头——“蛇对女人说” 参【创3:1;约一3:8】

      2、人犯罪的初步——女人受到试探。参【创3:2—6】

      从女人受试探的事故上,有三点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①魔鬼的诡诈。 参【太4:3】

      ②女人的软弱。【创3:2—5】

      女人的本性软弱,容易被引诱,可见魔鬼最会找人的弱点。参【彼前5:8】

      3、私欲的危害。参【约一2:16;雅1:14】

      人犯罪的途径——夏娃传亚当。参【罗5:12】

      蛇——夏娃——亚当——普世人

      4、人犯罪的表现——眼睛明亮了。【创3:7】

      人犯罪后的“眼目明亮”,表示在恶事上聪明,参【罗16:19】。指犯罪之眼的明亮,参【约9:38—41】。也指肉体活动的敏感,当他们发现自己赤身时,就用树叶做衣服穿。这表示犯罪以后的人类,喜欢外表、自以为义,其实世人的义在神的眼中都像污秽的衣服。参【赛64:6】

      5、人犯罪的影响——天起了凉风。

      人犯罪后立即影响到多方面:影响到人的灵、参【创2:17;弗4:18】,魂(终日思想的尽都是恶)、体(身体怕冷)。正如犯罪后的大卫在晚年的时候,“虽用被遮盖,仍不觉暖”一样。

      二、审判的经过——严中有慈。【创3:8—10】

      (一)神在园中行走——寻找罪人。

      (二)神向那人呼唤——对罪人追究。

      (三)神给罪人余地——要罪人悔改。

      三、审判的申辩——显出罪人败坏 。【创3:11——13】

      (一)那人推罪于女人。【创3:11—12】

      当神向亚当追究责任时,亚当就推罪于女人,且暗含埋怨神的口气,真显出罪人的败坏——“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罪是当死的。参【罗1:30—32】

      (二)女人推罪于那蛇。【创3:13】

      人类犯罪是出于魔鬼的迷惑,但人也有责任,参【雅1:14】,不能完全推罪于蛇,以致失去了认罪悔改的机会。

    四、审判的宣告——表彰公义。【创3:14—19】

      (一)对魔鬼咒诅。【创3:14—15】

      因为魔鬼原是天使,他是主观地犯罪,参【约一3:8;赛14:12—15】,因而坠落,此时又要引诱人类始祖犯罪。故此,神不让他申诉,就对他咒诅判刑:女人的后裔耶稣要伤他的头,要败坏他的作为。参【来2:14】

      (二)给女人苦楚。【创3:16】

      [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这是女人所受的惩罚,因是女人先被引诱陷在罪里。参【提前2:14】

      (三)向亚当定罪。【创3:17—19】

      1、终身劳苦,才得糊口。

      2、从尘土而出,仍要归于尘土。

      五、审判的后况。【创3:20—24】

      (一)神仍然爱人。参【约3:16;徒14:17】

      神对犯罪的人类,仍然施慈爱,因他恨罪【来1:9】,却是爱罪人——普及地爱世人,这是提到关于身体方面的两个例子:

      1、使人生养。

      “夏娃”——众生之母的意思。参【创1:28】“生养众多,遍满地面。”

      2、为人作衣。

      神将皮衣给人穿,使他们可以遮羞、保暖、护身、便于劳动。

      (二)神赶人出伊甸园。【创3:22—24】

      1、是神慈爱的安排。

      神不许罪人吃生命树的果子,是恐怕人永远活在罪中,这是神对世人的爱,为要给亚当里的罪人有机会得着耶稣基督里的救赎。参【罗5:18—19;罗3:23—24】

      2、是神公义的彰显。

      [耶和华神便打发他们出伊甸园去,耕种他自出之土,于是把他们赶出去了,又在伊甸园的东边安设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

      神不许罪人再居住伊甸园,正是神公义的彰显:

      ①在神方面:

      神的本性是公义【约一1:9】,所行的也是公义,所以能向撒但夸胜。

      ②在人方面:

      人犯罪后,就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参【弗4:18;赛59:2】,虽然仍能活到930岁,但里面的灵生命在吃禁果时就死了。所以,神不许罪人住乐园,有罪的人无资格见神。因为“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参【来12:14】

      思考题:

      “女人后裔要伤蛇的头,蛇要伤女人后裔的脚跟。”如何解释这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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