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这是一本喜欢它的人会爱到骨子里,而不喜欢它的人注定无法产生共鸣的书。
单看人物和故事,似乎很难想象这会是一部经典——一个被退学的“刺头”少年霍尔顿,逃离学校、逛荡纽约的三天两夜。
然而这本书其实温暖得难以置信。它用一种毫不做作的方式感动你、治愈你。
我仿佛看到30岁多的霍尔顿垮垮地站在简陋的舞台上,扶着麦克风架子,声情并茂地吐槽他16岁时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桩事,跳脱又有趣,不避讳尴尬或丢人的情状,亦不避讳脏话。
一场游荡,没有目的,更遑论意义,不过是经历了些不友好的日常,遇到了些不可爱的人,但在某个缝隙渗出来的温柔情绪,却总能击中观众的内心。
他嘴上毫不留情地吐槽每一个同学和老师,但实际上却真诚地关心着他们,带着同情与斯潘塞老先生话别,帮去约会的斯特拉雷德写作文,邀请被排挤的阿克利看电影,怀念被逼跳楼的詹姆斯·卡斯尔。
他近乎炫耀地称赞哥哥的才华和弟妹的可爱,写小说的哥哥是他的骄傲,死去的弟弟是他最深的伤痛,人小鬼大的妹妹是他的白月光。
他敏感地避免曾经的室友和萍水相逢的修女因经济困难而感到难堪,他担心中央公园湖里的鸭子如何过冬,他在过街时仿佛一步步踏进死生间的虚无。
他挨打,被骗,被应付,被奚落,但到头来,他说:「千万别跟人说事儿,说了你就会想念起每一个人。」
他骂着虚伪的成人,内心里只有一个「离谱」的理想,那就是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拦住每个不慎跑向悬崖的孩子。
他表面上有多荒唐,内心就有多执着。他表面上有多愤怒,内心就有多温柔。
「一个不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轰轰烈烈地死去,而一个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谦恭地活下去。」
16岁的霍尔顿在大雨里看菲比坐着旋转木马,一圈又一圈,然后遵守了一起回家的诺言。
我想在这一刻,他用成熟的方式成为了麦田里的守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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