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看这篇文,爱到现在,还没完结,相信很多爱看小说尤其耽美的一定看过,真真是全程高能热血一生的。
麒麟,简直是我的心头肉,它从未被超越,谁也模仿不了。为什么喜欢呢?因为这是一个我可能这一生都不会接触到的世界,我对它有向往,这里有我所能想象到的最美好最值得珍惜的东西,这里有坚贞不渝的爱情,有可以为之努力的梦想,所以我喜欢。
圣经上说这世间都是痴人,营营以求的不过是“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陆臻想,如果那是真的,你就是我全部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
———送给我最爱的陆臻夏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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