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承包人造成场内道路、交通设施损坏
索赔前提:发包人无过错(如错误指令;未准确提供技术参数数据;提供的场地道路不符合施工条件)
承包人义务:合理、善意使用,注意义务,维护保养
(12)承包人违规覆盖隐蔽工程
一般需要先通知监理人检查
没有通知检查就覆盖的,重新检查,不管合格与否,费用都是承包人承担。
通知检查监理人没有检查的,合格的,发包人承担;不合格的 承包人自己承担
(13)承包人私自将材料、设备撤离施工现场
这个情况需要灵活运用
因为,一般情况下认为,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以后,发包人就享有了所有权或者管理权,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私自运出。
但是,停工后,要明确客撤出(材料、设备)范围;又复工期时,对(材料、设备)进场安排;期间的闲置费用、保管费用明确承担主体。
(14)承包人违反安全施工及管理义务
现场 加毗邻地带
注意:如果发包人没有提供约定的施工环境,没有按约定支付安全施工费用低,则可能丧失提起索赔的合理性基础。
(15)承包人违反环保法律法规
《侵权责任法》规定,环境污染侵权,举证责任倒置。
污染者需要证明,行为和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16)承包人未尽工程照管义务
(17)资源配置不足
承包人为确保按期完工,需要配备充足的施工人员及先进的机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及施工管理水平,避免因资源配置不足、技术力量薄弱、施工管理水平低下导致工期延误而被发包人索赔。
(18)施工组织不当
调整配置施工设备和相应的施工资源
(19)劳动生产率低
如果因为地质条件变化导致生产率降低,还需要发函明确签证。留存证据。
(20)承包人选定的分包人、供应商引起的延误
如果承包人分包:
1、主体结构以外的分包(专业分包单位)----需要发包人认可
2、劳务作业分包(劳务施工单位)-----------不需要发包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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