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姥姥是标准的大家闺秀。
家中独女,写的一手好字,下的一手好棋,女红针黹这些更是不在话下。
因是出身书香门第,家门注重读书,所以并不把“女子无才便是德”这样的观念当成教条。
她的闺房有一个隔间,充作书房,里头有个大红木书架,专门用来存放各种书籍。当然这都是她后来闲时讲与我听的。
因战争缘故,门庭逐渐败落,收藏的书籍也大多在流离时散失。
后来逐渐安定,太姥姥便下嫁给了当地镇上的一位医生,便是我的太爷爷。
虽然条件大不如前,但太爷爷待我太姥姥极好,知太姥姥尤其爱诗书,便借出诊各地之便搜集一些诗集带回去。
太爷爷年轻时也爱好诗文,颇具名士风流,所以两人闲暇之时还会就所阅之诗进行讨论,或干脆挥毫切磋。
柴米油盐的日子虽平淡,却平添了赌书泼茶的闺房之乐。
太爷爷去世后,太姥姥就搬到了乡下一个人住,连同她的那些书一起。安安静静的,也不愿去打扰儿孙的生活。
我小时候很顽皮,整日上蹿下跳,皮猴儿一般。
母亲觉得女孩子该有个女孩子的样儿,再加上家中无人照看,便将我送到了太姥姥那儿。我入学前的童年几乎是跟着太姥姥过的。
按理说,太姥姥一个娴静端庄的闺秀,本不应该喜欢我这样的皮孩子。
然而很奇妙,太姥姥居然十分喜欢我,母亲后来和我说,太姥姥觉得我很有灵气,有“书根”。
我只听说过慧根,书根一说实在不知是什么。爱不爱读书尚且不论,但我后来的确于文字上有几分用心。
犹记刚开始我最难过的时刻便是每日的例行背诗。
不错,太姥姥爱诗,便每日教我背诗,长诗每日一首,短诗绝句便每日两三首。第一日背下,第二日检查,背通了便教新的。
那时我还太小,诗词中的涵义又多精炼深远,非小小孩童所能领会。所以一开始我多以完成任务为重,按着读音一个字一个字的捋下去。
因为我记性很佳,几日下来倒让我背下不少诗文。但死记硬背下的东西终是不长久的,时间一长,太姥姥再考校我几天前背的东西,哪里还能记得,早被我忘到爪哇国去了。
于是太姥姥便在教诗的同时,尽心地讲解每句诗词的意思。我理解了诗的意思,背起来便更有印象了。时隔多年,当时学过的许多诗到现在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在脑海中留下印象的唯有那几首常背的。
记得当时背金昌绪的《春怨》,很短的一首闺怨小诗:
“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
太姥姥是这样与我解释的:
“这树上啊有只小鸟,但是这姑娘想把它打下来。为什么呢?因为她刚才睡着了,做了个梦,梦到了她的丈夫,刚想去找他,诶这鸟儿一叫就把她惊醒了。你说她生不生气?”
这个方法果真很有效果,后来背诗我就不再死记硬背了,理解了大意之后便不怎么会忘记了。太姥姥家里没有电视机,一日之中,除了背诗,太姥姥自己还有一些娱乐活动。许是担心我一天到晚背诗背傻了,太姥姥便会拿出一些小玩意同我一起玩。
太姥姥有一副很精致的骨牌。与现在的麻将牌类似,但比麻将牌要薄些,扁扁的。
骨牌的通体是象牙白的,上头用黑色与红色点着一些圆点作为计数。午后闲暇时,太姥姥便拿出这副骨牌,以接龙游戏的方式教我数数。
我从小脾气急,又坐不定,但这一副骨牌我倒是可以耐心地玩上一下午。
具体的规则我现如今早就忘却了,但与太姥姥对坐在八仙桌旁玩骨牌的情形依旧历历在目。我的数学便是从那时候启蒙的。接龙的同时,太姥姥仍旧不忘诗词。
比如接到的牌是一个点,太姥姥便会问道,“囡囡,昨天咱们背的诗里也有个“一”呢记不记得啦?”我自恃机灵,忙着抢答:“记得!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接到个四个点的,太姥姥又会提醒,“四呢?这是上周学的了,看看我们囡囡还记不记得了。”我愣住了,一时回答不上来,太姥姥便会小声提示道:“好多好多的房子呀……”
“啊,我知道了!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见我想起来了,太姥姥便会夸赞,“我们囡囡真聪明!”我一脸得意色。
就这样,学着数数,同时我依旧没离开诗的世界。
玩得厌了,我将牌一推,跑出去看花了。太姥姥也不生气,过了会儿将我找回来,同我一块儿将骨牌累得整整齐齐,整理进原先的小盒子中。
现在回头看,我的童年生活竟是现代人所追求而不得的“琴棋书画诗酒花”的世界。那时候只觉寻常,如今想来,还真是充满了诗情画意。
春日里牡丹开放,太姥姥会与我吟诵“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雪后初晴,祖孙俩站在廊下细品“地白风色寒,雪花大如手。”
我伸着小手丈量着雪花的大小。就连吃个荔枝,我还能学到“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这样的佳句。
后来我虽正式入学,学到了文化知识,但这段时光里学到的一字一句,却是之后再也无法得到的。润物细无声,却实实在在得深入人心。
我不懂这些,自然也不会质疑学诗词有什么用。只记得太姥姥一直挂在嘴上的一个词:诗心。她说,有了诗心,生活就会很快乐。
我问为什么,太姥姥只说:“囡囡,你看,我们身边是不是到处都有诗呢?”
我长大了,走出了太姥姥的小院,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但我的“诗心”却从未抛弃,甚至在以后的日子里不断发酵,而我的生活——正如太姥姥所说——很快乐。
小时候背下来的诗句,回头品品,竟然愈发有味道。当时不喜欢的,如今竟喜欢得要命。
这也使我相信,有些东西,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千百年的风吹雨打没有使它们沉没在历史的洪流中,我生命中短短的十几年,更加不会。
很惭愧,诗带给我的,抽象而又深邃,以至于我无法用简单的文字记述下来。它就在我周围,不知什么时候就出现,我抓不住,却能够感受到。
太姥姥在我读小学的时候就去世了。不是嫡系子孙,我并没有资格继承她的任何东西。
她只留给我一本《唐诗三百首》。线装本的,里头是竖着印制的繁体字。她在精神还很好的时候就交给我母亲,嘱咐她悄悄地给我。
这本书我不知道价值几何。但它是太姥姥对我期望的承载,于我而言自是无价的。
太姥姥未曾教我琴棋书画,到如今我仍没有丝毫“闺秀风范”,但她却将一颗“诗心”传于我。
我至今感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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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小大,95后老阿姨一枚。某高校秃头法学生,思维理性,文笔感性。写作纯粹为爱好,书写一些生命中曾经有过的记忆。因为有些人不想忘记,也希望别人能够看到他(她)们。你来过,有我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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