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想,散落的荒唐。
-资本-
相爱的两个人,一方做错事,另一方不理睬,以示惩罚。
这是建立在“需要”的基础上。对方喜欢他、爱慕他、依赖他、想和他在一起、害怕失去他。
倘若这份“需要”不复存在。对方不再喜欢他、爱慕他、依赖他、不怕失去他,甚至嫌他是累赘、渴望失去他。
此时他还没自知之明,“故技重演”,那真是不自量力、愚蠢至极。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而我是先觉得可笑,然后才觉得可悲。
-否认是第一要务-
出了丑闻,不用看、不用听,第一举动就是矢口否认,信誓旦旦、言辞凿凿。赌上一切,大表忠心,以“证”清白。
过后,该丑闻被证明确实存在。
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在明星和有关部门身上。
我们作为不知情者,心路历程是:听说有这丑闻,但不确定有没有——咦,本家否认了,如此坚定,应该没有——天呐,竟然真有这事。
ta那么坚定,竟然还是有这事。
我们本来已经够震惊了。但我们的思路顺序与实际是相反的,所以它并没达到该有的震惊程度。
因为,本家是第一个知道丑闻存在的人,而且证据确凿,只是ta不愿意把证据拿出来。就这ta还敢还好意思出来否认,ta还问心无愧、楚楚baby。
正确的顺序应该是:丑闻爆出,我们吃瓜——本家非常确定丑闻存在,坚决否认。我们继续吃瓜,但劲头没那么大了——丑闻证据没藏住,被证实确实存在,我们再次捡起瓜,一边吃一边惊讶。
看到这里,我们不禁纳闷,事实既然存在,ta为何敢那么“身正不怕影子斜”地出来否认?回头还是被证实存在,多打脸呀!
我们来分析一下。如果ta直接承认,肯定会丢人,违法的还要负法律责任。
假如ta否认,尚有一线希望。那份“清者自清”的大无畏态度可以降低大家的怀疑度,甚至导致大家放弃追查,ta就可以逃脱责任。
万一没奏效,无非还是和直接承认一样,该丢人丢人,该判刑判刑。
至于打脸,乖乖,ta那脸早就不要了,还害怕打脸?断掉的手臂,再怎么蹂躏,也感觉不到疼。
也许你感觉可惜了那份“身正不怕影子斜”的姿态。其实没什么可惜的,这份姿态并不是清白者专属。因为,身斜也不怕影子斜。
这事没什么可惜的,却有可怕的地方。
这帮人把人类的底限行为玩臭了,把人的信任败坏没了。
好人只能做好人,坏人既能做坏人,又能演好人。傻子只能是傻子,聪明人可聪明,也可装傻。
发誓这种事情,从此不复存在。海誓山盟的时代,它彻底过去了。
以后我们再也不敢相信什么大义凛然,凡事都要看证据。
-花式拒绝-
网上看到一个短片,标题是《当被别人表白该如何拒绝,不会的可以收藏》。内容是用几个电影的“拒绝”场面拼接而成。
看完后,我的第一感觉是:这人有毛病吧?!你是说饿了好多天后,有人好心给你个面包,而你在考虑如何优雅帅气地把面包甩ta脸上?
紧接着,我突然意识到:我居然会点开看,还两遍,我又不用学。
哪特么会有人对我表白啊!
给我啥我接啥,给个杆就顺杆爬。自我安慰、自欺欺人习惯了,刹不住车是吧?
那干脆再开一把。
如果是我,有人对我表白,我会让那人签字画押,拍照或拍视频留念,记录下来这历史性的一刻。然后憨憨地说“我愿意”。最后再看对方是谁,长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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