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案件的证据(目录)是如何“炼”成的
无论是复杂的案件,还是简单的案件都需要一套证据的支持,你说得再好,表达再精彩,没有证据的支撑,就是个脱口秀。
所以,律师在听取完当事人陈述之后,必须按照法定的一套逻辑思维整理出案件的证据目录,沿着这套证据目录整理出证据卷宗。
一个案件需要那些证据呢?
简单案件就不多说了,给法庭出示的证据也就几页纸,很好理解,比如说:简单的借款案件,只要能给法院出示借条,转账凭据,这个借款的法律关系就成立了,案件胜诉可以说是100%的事情,这样的案件就非常简单。
但是,现实中案件除了简单案件,大部分是复杂的案件,这就需要律师按照案件的逻辑整理出一同证据来证明案件的实施。
整理案件证据的有可靠的逻辑思维吗?
答案是有的,我们一般案件的证据分为三个大类。
第一个大类是证明案件主体资格和涉案参与人主体资格证据。这类证据比较简单,自身基本都能提供。个人身份证就是证明个体的证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是证明其是合法商事主体资格证据等等。
第二类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发生过程的证据,这类证据相对说就比较复杂了,需要律师按照案件发行的脉络收集整理,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果论等等都应该全面的收集整理。
最后一类证据就是证明案件事实结果证据,它可能和第二类证据有交叉,但是都是证明案件事实发过程和结果,其目的就是支撑你的诉讼请求。再此基础上编写自己的证据目录。
对于每一类证据在证据目录上用书面表达你证明目的,这个表达要简洁扼要,千万不要啰嗦,法庭陈诉中,可以展开说明。
作为证据目录必须是具有提纲性的展示给法官,给他大脑里打上深刻的烙印。一份完美证据卷宗就在此就全部完成。
起诉的时候诉状、主体资格证明以及证明事实发生的证据构成你诉讼的全部资料,所有的资料唯一的目的就是支持你的诉讼请求,最后达到你诉讼的目的。
整理证据资料是个刻意练习的过程,只要遵循这样的规定,就会孰能生巧,大律师之所以能力强,就是对证据的理解和整理有一套熟练的技法。
总之,诉讼不是个难的事情,诉讼就是个表达诉求和整理支持诉求的过程,学会证据整理,就到达半个律师必然的水平,诉讼没有律师你自己也能和好的完成。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