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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第十二章

《乡土中国》第十二章

作者: 竹又 | 来源:发表于2019-12-11 16:02 被阅读0次

    “缺乏变动的文化里,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和权力。这是血缘社会的基础。血缘指由生育所发生的亲子关系。血缘的意思是人和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亲属关系来决定。”血缘社会“用生育所发生的社会关系来规定各人的社会地位”。

    “血缘社会是稳定的,缺乏变动的”。一方面,“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它用生物上的新陈代谢维持着社会结构的稳定,另一方面,地缘作为血缘的映射而存在,血与地将人囿于一隅。

    社会生产力在不断地发展,人也终究不是植物,还是要流动的。从理论上说,当土地可以无限扩张时,乡土社会的血缘社群会在繁殖到一定程度后拓展新的地方与其他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组成地缘社群。“但是事实上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却相当困难。”一个非血缘关系的人想要插入村落社群中是十分困难的。但也正是由于这种身份,“外村人”能够毫无负担地、理性客观地与村落中的人进行商品交易。但是,“社会生活愈发达,人和人之间往来也愈繁重,单靠人情不易维持相互间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于是‘当场算清’的商业需要也增加了。” 在乡土社会中,有专门的地点作为贸易活动的街集。“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中国由血缘政治逐渐向地缘政治转变是在秦朝的郡县制确立之后,这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的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王朝所沿用且不断加强和完善,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巨大的转变。但是近代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商业经济不断发展,契约社会不断完善,地缘政治也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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