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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守夜人

我们都是守夜人

作者: 郭零 | 来源:发表于2017-06-08 23:32 被阅读0次

    今天是活动倒数第二天,明天的主题已经有了,已经接到通知,明天上午有一个很有意思的讲座,今天的主题却还没确定。

    原本想写一篇比较大的东西,因为刚看了《极限特工3》,一路脑洞大开,竟然联想到了世界格局和地缘政治。原谅我已经憋了很久,不关心政治很多年了。最近读历史,也都是罗马帝国和汉唐往事。

    但是因为一个插曲,让我又把视线拉回了身处的世界,回到了自己一直津津乐道的规则问题。

    两个事情:

    第一个事,关于某个判例。

    朋友K与我同乡,长期供职于浙江某司法单位,与我曾是同行,后来转任侦查部门副职领导岗位,最近又转隶了。K一直关心家乡的事,有时候对一些人事动向、行业风向比我还了解。比我知道事情多的人多了去了,但相隔千里的他竟然也是一个。

    K兄虽然已身居官位,但似乎未染半点人情世故,总让我觉得很不真实,有时候他转发实事新闻还带长篇大论。在我看来,他的观点难言客观,情绪已经接近失控,而且——对不起——立场更是可疑。对他我常是不理解的,但经验告诉我:有的聊天不和谐,但会给人更多启发,于是我们常聊几句。

    今天快下班,K突然发了一个截图给我,内容是江西某地公布的一个案件决定。K认定其中有猫腻,义愤填膺。

    我看了一下文书,案情大概是:行为人醉酒驾驶,酒精度超过200毫克每百毫升,发生了交通事故,有经济损失,无人员伤亡。按规定要从重处理,但公布单位直接给中途结案了。K说那地方胆子真大,说在他那里,这种事副厅级老板也不敢拍板,认为这种案子根本经不起讨论,强烈怀疑该案有高层背景。

    本来我是同意他的判断的,但听他一直指责,似乎有些没完没了的样子,又忍不住反驳他: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不能这么办,这么处理违法了吗?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都可以缓刑,几个月的拘役刑一定不可以吗?醉驾案已居第五大罪名案件,有必要考虑一下社会效果吗?浙江司法单位办案从不考虑案外因素吗?有那么胆大妄为吗,外行人谁能看出问题吗?公开案件是规定程序,怎么也成胆大包天证明了?

    其实,我自始至终都知道,他是对的。

    可是,我就是受不了他的不停批评,而且我多少有被屁股指挥脑袋的情形。他现在的身份处在更有权无责的架构之中,以后和他已不在同一个战壕了,我潜意识里对他背后的机构不服气,虽然我知道他被转隶也是很无奈的事。

    第二个事,关于打卡规则。

    说起来,这事我有重大责任。按照活动规则,包括我有三人违规了,按规则要受罚,群主每次都宽宏大量,而且不乏幽默地给我们台阶下,最后连不可描述的不可抗力的解释都用上了,但有一位细心的群友觉得必须强调规则的刚性。

    既然抛出了问题,大家也就不得不开始认真讨论了,经过梳理,事实搞清楚了,关键是怎么处理。对于活动的初心,规则的意义,违规者的可罚性,几位群友也发表了意见。

    人本来都是静止和孤独的人,貌似庞大但可能虚空。连接起来的人们有了碰撞,会把我们身上那些脆弱的、累赘的杂质敲打掉。因为自己曾经遵守规则,所以知道遵守规则的意义和艰辛。因为也没有能够坚守住约定,所以也体验了一把失信过程中的挫败感和自责感。

    组织者反应敏捷,处事灵活,决策公道,肯牺牲自己,不愧是带头大哥。提议不要较真和谐和平的群友快言快语,对事情的发展趋势和人群的心理有敏锐的判断,应该也是从事管理工作的老手或擅长处理纠纷的专家。但我最害怕的是提出异议的朋友会受到不必要的困扰。在现实生活中,我很敬佩这种敢于坚持原则提出异议的人。毕竟,她说的都是有道理的。有时候——在处理真实的大是大非时,我们对这种人往往很残忍。

    前一阵子看了张宏杰的《顽疾》,对书中描写的曾国藩进京任职前在家乡到处扫地皮的事记忆深刻。曾文正公是一个极度自律的人,他是怎么在那些摇摆不定的时候,确定他自己内心的规则的,他又是怎样坚持(并且肯定也有放弃和更改)他的原则的?

    最后开个玩笑:感觉我们这些天天半夜码字的人,其实也是“守夜人”呀——请自行播放《权力的游戏》主题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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