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27年背负杀人罪名,申诉1000封信后重获自由。
少小蒙冤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入狱27年的张玉环终于等到改判无罪了。当年南昌中院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仅凭口供就认定他杀人抛尸,判了死缓。他像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里的男主一样,没有放弃自己的事业,他用手中的一支笔一张纸,每周写一封申诉信从“疑罪从有”“疑罪从轻”再到今天的“疑罪从无”司法实践的进步让他终于重获自由。接下来张玉环应该会申请并得到国家的赔偿,但他失去的27年时光已经永远失去了,这个责任应该有人来承担,希望能启动追责程序,搞清楚这起冤案到底是怎么造成的。我想大家期待的不是“自罚三杯”的通告,而是认真严肃的处理,并且能够有一套有效可行的机制,对制造冤案错案的责任人终身追责。
复盘了一下张玉环事件。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男童张磊和张翔被人杀害。
3天后,邻居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凶。
10天后,张玉环作出了全案仅有的两份有罪供述。
期间,张玉环遭到刑讯逼供(自述),方式包括殴打、放狼狗咬、不允许睡觉等。
一年后,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张玉环死缓,张玉环无辩护律师,当庭自辩冤枉且受到刑讯逼供,无果。
因不服判决,张玉环上诉。1995年3月30日,江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1999年,张玉环前妻与其离婚。离婚原因是前妻身患重病无力抚养两个儿子,被迫改嫁谋求生计。
2001年11月7日,南昌中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作出了和原一审判决相同结果的判决。
张玉环仍然不服,再次提出上诉。
当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次终审张玉环依然没有辩护律师。
2019年3月1日,江西高院对张玉环案作出再审决定。
2020年8月4日下午4点,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张玉环故意杀人案,法院最终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张玉环无罪。
在张玉环被关押的26年中,其本人从未停止申诉,其家人,包括哥哥、前妻、母亲,也一直在为其申诉,从未放弃沉冤得雪的信念。
出狱后的张玉环,已经53岁了,回到老家,妻子已改嫁,儿子已各自成家,只有坍塌的老房子和84岁的老母亲在等他。他不会开冰箱,不会用煤气灶,也不了解手机,他说,只想要一块地,种点田,养活自己和母亲。
看完以后,胸口堵得慌。
光阴本就无价,何况27年,如何赔偿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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