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纪的哲学思潮反对十诫的第一条,因为堕落的宗教性只能想出多神的信仰。当人用堕落的理性想像上帝是谁,便将比人力量更大的受造之物当作神明来拜。当上帝说:“我是独一的上帝”,意思就是:真神就在这里。接着祂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以有别的上帝”,意思就是:除了我以外,其他都是被造的,都是假神。我们知道为何要敬拜这一位上帝,清楚明白上帝为何要我们唯独信祂,不准我们信祂以外的神。人会反驳:“只有你们基督徒的上帝才是真的上帝?别的宗教的上帝就不是上帝?你们基督徒太自夸,怎么可以这么说?”,并因此仇恨并攻击基督徒。
这条诫命提到另外一件事:“为什么基督徒所宣称的上帝是独一的上帝呢?” 基督徒说:“这是上帝自己说的”,别的人说:“基督徒很骄傲,基督徒的上帝更骄傲。”我问你:“五加八等于多少?” 人答:“十三。” 你说:“我不赞成,五加八等于十八,好不好?” 另一个人说:“五加八等于六,好不好?” 当期待的数目不同,要下最后决定的时候,对方会盼望你说:“每一个数字都对”?但这是不可能的.。只有知道正确答案的人。才有权威说:“我的对,你们不对。” 讲出正确答案的时候,我们难道可以批评:“这样说太骄傲”?
世上的人不但看基督徒好像很骄傲,“你们什么都对,我们什么都错?” 更认为基督教是破坏社会和谐的宗教,认为基督徒专门轻看别人,“只有你们的上帝才是真正的上帝?像你们这样才会得救?” 于是他们反对基督徒。他们心中反对基督教的时候。要在他们心中建立起见证可能就很难了。有时候甚至教会也是这样看待基督徒:“只有你们归正神学才对?好像别的都错,这样骄傲!” 但是《圣经》是这样讲的:“我是独一的上帝,除了我以外,你不可以有别的上帝。”
为什么别的上帝不是上帝?因为别的上帝是受造者。创造者可以继续不断地创造,人因为被造有创造力而能创造;上帝所造的人虽然有创造性,人所造的假神却没有任何创造其他受造物的能力。上帝不可能任凭人创造没有创造力的假神来羞辱自己。
上帝颁布的第一条诫命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上帝。”(出20:3)反对的人认为这种自称是独一神的说法,表示基督教的独裁与观念上的傲慢与狭窄。新约里耶稣再度宣告旧约的第一条诫命,他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彼得传道时也表达这种观念,说:“除他(基督)以外,別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保罗传讲救赎的福音时,说:“因为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2:5)这些从旧约到新约贯彻始终的教训,即是第一条诫命的延伸。我相信当你们听完这十条诫命的讲道,等于读完一项很重要的神学课程,愿主帮助我们站立得稳,持守上帝的真理,愿上帝赐福我们。
愿上帝怜悯我们,赐福与我们,
用脸光照我们,
好叫世界得知你的道路,
万国得知你的救恩。
上帝啊,愿列邦称赞你,
愿万民都称赞你。
《诗篇》67篇1一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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