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小说,里面有个奶娃被惯的没有礼貌,满口“我要杀了你”,先生说:“这是什么破小说!”
“小说咋了?”我觉得挺好听的,东北老百姓的家长里短。
“这孩子长大了也不是好东西。”
“两三岁的孩子,哪至于。”我觉得他有点小题大做,这是个还没上幼儿园的孩子,这么点儿的孩子能知道什么,学舌而已。
“你看看邯郸那三个杀人的吧!”
昨天是看倒了一个标题,我没有这敏感性,没看,既然他这么说,就去搜来看看。
事发近一周,这事件报道一篇没找到,只看到几篇评论,其中一个对事件叙述比较全面,且我也认同他对未成年人犯罪也要依法严惩的观点,便一直看到最后。
谁想最后一段总结,作者竟是这样总结:
![](https://img.haomeiwen.com/i25629033/15584fd8248b74c8.jpg)
这就不对了吧!
对一个面积18.88万平方千米,人口7400多万的大省,因为几个垃圾就做出这样的评价,就算不是恶意攻击,也有摸黑的嫌疑。
作为一个连邢台都没去过,只去过一次唐山的河北人,我很是气愤,作者是哪的?翻到顶部,作者后面跟着“河南”。
我只能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吧。
这些年,网上时有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报道,不同地区,不同年龄。“不满12岁”好像成了百试百灵的护身符,保护了一个个恶魔。
这样心狠手辣的未成年人背后是个怎样的家庭?而这块护身符是不是也在助长着恶魔的气焰?
法律应该保护弱者,却不应该是未成年恶魔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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