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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作者: 一笠清凉 | 来源:发表于2024-03-16 05:55 被阅读0次

今天听小说,里面有个奶娃被惯的没有礼貌,满口“我要杀了你”,先生说:“这是什么破小说!”

“小说咋了?”我觉得挺好听的,东北老百姓的家长里短。

“这孩子长大了也不是好东西。”

“两三岁的孩子,哪至于。”我觉得他有点小题大做,这是个还没上幼儿园的孩子,这么点儿的孩子能知道什么,学舌而已。

“你看看邯郸那三个杀人的吧!”

昨天是看倒了一个标题,我没有这敏感性,没看,既然他这么说,就去搜来看看。

事发近一周,这事件报道一篇没找到,只看到几篇评论,其中一个对事件叙述比较全面,且我也认同他对未成年人犯罪也要依法严惩的观点,便一直看到最后。

谁想最后一段总结,作者竟是这样总结:

这就不对了吧!

对一个面积18.88万平方千米,人口7400多万的大省,因为几个垃圾就做出这样的评价,就算不是恶意攻击,也有摸黑的嫌疑。

作为一个连邢台都没去过,只去过一次唐山的河北人,我很是气愤,作者是哪的?翻到顶部,作者后面跟着“河南”。

我只能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吧。


这些年,网上时有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报道,不同地区,不同年龄。“不满12岁”好像成了百试百灵的护身符,保护了一个个恶魔。

这样心狠手辣的未成年人背后是个怎样的家庭?而这块护身符是不是也在助长着恶魔的气焰?

法律应该保护弱者,却不应该是未成年恶魔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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