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

作者: 维托 | 来源:发表于2016-10-01 21:54 被阅读0次

          上午在家抱着本龙族,一边吃着酸奶搅拌的苹果,一边翻着剧情寻找着好玩的桥段,晚上来填坑。

           不管是路明非还是楚子航,书里面真正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对孤独的描写,而点睛之笔是创造了诺诺这个女孩子。很少有人在短短20几年的生活中就遇到一个与你活在一个频道的人。在小说里,信任就等同于愿意舍命相救。譬如路明非为了诺诺用了1/2生命就拯救她。江南描绘的这个孤独了很多年的死小孩是他自己内心的一个小人,也是与他一样的很多男生心里住着的这么一个小男孩。我特别喜欢路明非从一个衰仔到一个精英后面对各种生活上的变化仍然会自嘲的态度,更喜欢芬格尔这个从A级掉到F级的角色,大概是他真的很像杯子里的水吧。

           人生下来解决了生活问题之外就是要解决自己与自己相处的问题,自己与他人,自己与社会主流价值观如何融洽相处的问题。这本书里给了一条现实基本不存在的道路。一个衰小孩,除了打机什么都不会,也没有姑娘看上他就在某一天被一个红发姑娘踏破心中的木门闯了进来,看他可怜顺手拉了他一把,然后这个男孩就再也忘不了这个女孩了,他知道自己不孤单了,有人在黑暗中找到了他,从此死心塌地。老实说,我并不希望路明非和诺诺会有什么结果,因为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这句鸡汤在现实中就是毒药,等你喝下去吸收了,就会忠贞不二的不断告诉自己,就差一点了,不断地给自己打着鸡血不断地遍体鳞伤。

    庆幸的是诺诺是凯撒的未婚妻,王子配公主,断绝了屌丝逆袭白富美这种狗血故事发展的可能,然后作为一名云备胎,他兢兢业业的奉献了两次生命。妈的,老子都为你默默奉献了两次两次生命啊,我他妈都把自己都感动了你居然还不和我在一起!当我脑补路明非说出这句话,简直在心里要笑cry,这不就是现实中经常发生的当街下跪被拒,女生宿舍楼下大摆玫瑰阵法被告知女生去了图书馆,嘘寒问暖365天被告知是个好人一样的桥段,写篇论文就可以起名叫《论直男癌无可救药的极端症状》。

           我下午看的时候还在想,明明自己是个反鸡汤分子,怎么喝了这几口龙汤还想咂咂嘴,又不是真的龙汤还兼具壮阳功能咋味道这么正呢~现在忽然想通了,这本书就是披着给你打鸡血的鸡汤文外衣的一大缸凉水啊,鸡汤能粉饰问题,无视逻辑,而凉水的本质只有一个,是直面现实。常理上会觉得总喝凉水或生产凉水的人过的不快乐,可是据我观察,这样的男生女生往往活的更明白,更容易明白幸福和快乐的定义是多么简单。

          来看看这一段:

    她清楚路明非的鬼心思,她也一再地安慰自己说没事没事,这也就是青春期后遗症而已,谁小时候没有暗恋过个把师姐?

    总有一天他会长大,会知道世界上其实有好多好多的漂亮女孩,她们有的腰比诺诺细,有的腿比诺诺长,有的善于笑,有的善于哭 ,分妩媚型,傲娇型,软萌型,小清新型,等等等等,千姿百态玲琅满目,终其一生都见识不完,又有什么必要吊死在一棵歪脖子书上呢?你看邵公子见识过森林会就摇身一变成了花花公子。男孩对女孩最用心的时候,都是他们只知世上有歪脖树还未见过森林的时候。

    瞅瞅,这段写的多好,好到和我以前劝人不要死脑筋说的道理都一样。

          女生我不知道,但男生长大真的就是一瞬间的事。一瞬间从自己的小世界走出来,粉碎所有幻想,知道自己,别人,社会要什么,更明白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就这么简单。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行文风格,尤其是昂热和楚子航执行任务的时候,你能明显的感觉到非常像《神盾局特工》等片里特工的做事风格,他们的行为,语言具有很强的画面感和冲击力。在看前三本的时候我尤其喜欢昂热,这个老男人的语言,行为,还有战斗,让你感觉很神奇,一个穿着考究的西服的老头子,浑身上下都充盈着复仇的血液,居然能将绅士与爆炸,猛虎与蔷薇很好的混搭在一起。我乐于欣赏他一切行为的细节,好奇江南作为一个年轻人去写一个浑身伤疤的老头怎么才会让人不感觉违和,更想看看时间给这个老头带来的馈赠是什么。

          唯一让我感到缺憾了的,就是没有花花公子这类人物,大概是作者不知道怎么写那种让人会心一笑的调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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