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闲来无事,翻开了自己以前的日记本,总共有三大本,每本都写得满满的。
我打开了第一本,上面是小时候自己写的暗恋经历,那些轰轰烈烈的字眼,现在看起来确实是小孩子过家家啊!
到了现在我都还没有找到那个让自己可以想念很久的人,以前总以为心跳加速就是喜欢,以为聊天暧昧就是喜欢,以后对你好就是喜欢,现在才明白这些都不是。
还记得,自己在上小学的时候,暗念过班上的一个同学,那时的自己不敢和他讲话,经常因为他和其他女生一起疯狂打闹而生气,但是自己把这份感情藏在心底,一过就是三年,直到自己转学离开。
上初中的时候,自己也喜欢过一个人,他个子不高,但很白,很瘦,按照今天的说法,可以称呼他为小白脸。
那时的我虽然不敢在班上和他肆无忌惮的说话,但是在手机上却可以。
当然那个时候以为的爱情就是这样,两个小孩子斗嘴似的聊天。
但我们相处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因为父母的原因,分手了。
那是我的第一次恋爱,现在想想,都还有点怀念,可能这就是俗话说的初恋情结吧。
上了高中之后,我喜欢的第一个人是一个身材特别好的男生,他经常会把手搭在我的椅子上,因为我是他的前桌,有时候我背靠着椅子,会突然感受到他的头在我背后,虽然是隔着衣服的接触,但也能使我心跳加速,不过,我没有喜欢他多久。
分组之后,我喜欢上了第二个人,他篮球打的特别好,是一个体尖生,皮肤偏黑。他喜欢逗我,叫我小朋友,有时候还叫我王晶,虽然他嘴贫过,但是他会在冬天帮我暖脚踝,会给我带糖 。
对了,他还喜欢摸我头,可是这样的喜欢也没持续多久。
我来到了另外一个班级,在这我喜欢上了第三个人,他也黑,但是很瘦,长的也不错,成绩有时好有时坏,还记得他考班级第一的时候,选我做了他的第一名组员时,那是同学说他喜欢我,我还在心里暗暗开心,不过我俩没在一起。
我变心了,喜欢上了一个高二的同学,我开始打听他的联系方式,结果却不尽人意。
到现在,我前前后后喜欢过的人不下六个吧,但是真正坚持多久的却很少。
喜欢好像变得一文不值,虽然我确实有过因为他们而心跳加速的时候。可是如今想想,这些都不是爱情。
心跳加速不等于动心,那时的喜欢不过是脑子发热的一段时间,总有冷却下来的时候。爱情不是廉价品,所以不要随便说自己动心了,要知道那时的你真的懂什么是爱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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