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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妇人》与《路易丝》对照阅读作业

《美妇人》与《路易丝》对照阅读作业

作者: 典典的蟹妈 | 来源:发表于2020-01-13 08:24 被阅读0次

    自从2019年5月份开始学习张鹤老师的《成为小说家》课程以来,我一直按顺序写阅读作业,尽管有些作业写得很艰难,但至少能写出来,直到2019年6月份开始研读D.H.劳伦斯的著名短篇《美妇人》,忽然间觉得没法用语言来表达读后感了,然后停顿……跳过去写别的……一直拖到今天才写完。

    1、写出小说《美妇人》的人物关系,角色在故事中各自的作用,与前面读过的那些小说相比,这篇小说的人物设计有何独到之处?

    出场人物

    美妇人波琳·艾登菠洛(宝玲):恒星一样的中心人物,其他角色的活动均以她为中心展开

    宝玲的二儿子罗伯特:主要人物之一,顺从并忍受母亲控制的傀儡,后在西斯的鼓励下觉醒

    宝玲的侄女西西莉亚(西斯):主要人物之二,冷眼旁观者,不正常秩序的破坏者

    仆人伯内特:次要人物,伺候宝玲,也是宝玲前后变化的见证者

    未出场人物

    宝玲已去世的大儿子亨利:主要灵魂人物,因宝玲阻挠其婚姻而死,从此萦绕宝玲心头,让宝玲愧疚不安,也是让罗伯特自惭形秽的明星人物

    亨利的女友克劳迪娅:次要人物,用来与西斯作类比的对称人物,让西斯意识到不反抗也会落得跟克劳迪娅一样的下场

    宝玲已去世的丈夫罗纳尔德:次要人物,亨利的生父,用来认定亨利的出身

    宝玲的情人毛罗:次要人物,罗伯特的生父,用来认定罗伯特的出身

    西斯已去世的牧师父亲:次要人物,罗纳尔德的弟弟,表明西斯与罗伯特没有近亲血缘关系

    访客威尔弗瑞德·耐普爵士:次要人物,一个老男人,充当仰慕宝玲的角色;西斯为他的小孙女当钢琴家教,他是西斯的主顾

    这是一篇让我无比惊艳的短篇小说,在此之前,从没有哪个短篇能让我像面对着一副传世名画一样目瞪口呆,这篇小说就像张爱玲用笔展示在读者眼前的那一袭象征生命的华美的袍,传递出来的美摄人魂魄,抖落的虱子又令人坐立不安。不得不说,其中的人物设计得太形象、太逼真、太深入内心了,读完后有种后背发凉的感觉。

    小说一开始,便在不疾不徐的叙述中,用工笔刻画出一个众星拱月的中心人物宝玲,她用72岁高龄伪装出来的30岁的美,首先就给人一种天山童姥般的诡异感,而且,这种貌似以骷髅打底伪装出来的美,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恐怖感和压抑感。宝玲凭借自以为势不可挡的魅力控制着他人像行星一样围着她转,从不把相貌平平的侄女西斯放在眼里,没想到,正是她最忽视的侄女西斯,最终成了第一个挣脱轨道的反抗者,也是给了她致命一击的终结者。

    这种掩盖在中心人物光辉下的小人物逆袭,是我在这篇小说中学到的独特写法。尽管类似的梗在当代网文中已被用滥,但在这篇小说里却显得水到渠成一样自然。原因是,这篇小说不吝笔墨描写美妇人与西斯在外貌和性格上的反差、语言和行为上的交锋,由此衬托了各自鲜明而有特色的人物形象。“文学就是人学”,写小说就是写人物,必须先用心刻画好人物,才能让情节立起来。

    2、 在表现女主人公美妇人宝玲的性格特征时,作者使用了哪些手法?你从中学到了什么?请把小说中对主要人物的不同刻画方式勾勒出来,请特别关注:肖像(容貌、发型、衣饰)、行动、语言、习惯用语、与不同人交往表现出的特殊性、对待同一事物/事件/人物时与其他人不同的特点,等等。

    宝玲:“她留下的骷髅一定很精致”,有开头这句话打底,后面再精致的肖像描写都带上了恐怖色彩。“砰!一下子”绷紧脸上皱纹的神态描写,表现了宝玲只在包括儿子在内的男人们面前保持女性魅力,在西斯面前不屑伪装。她靠自己经营古董赚了大钱,看不上她的丈夫,表明她是一个精明的骄傲的女人。她使用高雅的物品,把自家的庭院布置得诗情画意,白天晒日光浴,夜晚与儿子罗伯特探讨法律案例,表明她是一个有品位、知识渊博的女人,同时她也是个自私的不正常女人,通过缠住儿子这种方式,把西斯排除在她和罗伯特的圈子之外。对美妇人的描写,是一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写法。

    西斯:“像一只发怒的猫”,用比喻彰显其性格特色。即使打不破美妇人与儿子的怪圈,西斯也敢于向罗伯特吐露心声,夜夜在花园里等候罗伯特,表现了她对于爱情的执著。

    罗伯特:“几乎像是灵魂钻错了身体”,“他会变成一个贝壳,一个从未生活过的男人的贝壳。”夸张的比喻手法,表现了罗伯特在母亲阴影下的压抑。

    3、小说中每个人物的哪句话最能代表其性格?作者用什么方式展现出人物的价值观?

    宝玲:充足的阳光,充足的爱情的刺激,充足的恰当的饮食,有这三样,女人就会长生不老的。我真正相信可以长生不老,只要她吸收的精力和她消耗的一样多!或者稍微多一点!

    宝玲吸收的精力,主要是由她掌控的男人们对她的爱慕;没有这一样东西,她根本活不下去。所谓的男人,当然也要包括儿子在内,而且哪个儿子都不放过,即使毁了儿子的一生。(细思极恐!)

    罗伯特:可能一个人要等到极限才会想起反抗。我想将来总有一天我会反抗。

    罗伯特长期生活在母亲施展的魅力妖术控制之下,明知不正常却无力摆脱,精神上很苦闷,经济上还要仰仗母亲,想要反抗却没有能力。他性格软弱,与西斯的多次交谈表明,他需要适当的外力助推一下才行。

    西斯:你从未想过试着去做!假若不试,一个人永远做不成什么。

    西斯旁观者清,早就看透了美妇人的把戏,她是一个为了爱而敢作敢当的女人;即使没有在晒台上偷听到美妇人的秘密,她将来也会想办法帮助所爱之人罗伯特采取行动。而同时,从小说后面的心理描写中还可以看出,因为美妇人对她有收养之恩,她对自己冒充亨利的鬼魂吓唬美妇人陷入疯狂状态,多少也有一些内疚之情,她并不是个存心要置他人于死地的恶人。

    4、 小说《路易丝》在表现主人公性格特色上与《美妇人》有什么相似之处?又在何处不同?

    两篇小说的女主人公都让我想起了张爱玲《金锁记》里那个戴着黄金的枷锁主宰子女婚姻而导致悲剧的曹七巧,她们都是母亲,有着相似的病态心理性格,只不过造成病态心理的根源不同,表现病态行为的手段也不同。美妇人宝玲对自己的姿色超级自恋,即使年事已高,身边不再像年轻时那样有众多男人围着转了,也要通过伪装的魅力吸引儿子,让儿子只对她感兴趣,而对别的女人不感兴趣;路易丝因为小时候多病体弱,父母过度宠爱,养成了她以病索爱的怪癖,她通过伪装的心脏病控制女儿不结婚,想让女儿永远留在她的身边只关爱她一个人。

    天底下以爱之名掌控儿女命运的母亲何其多,古今中外比比皆是。就像《美妇人》中所言:“她拿根吸管到人的灵魂里去,把人生命的精华全吸走。”这样的母亲真是让人不寒而栗!她们都有着强烈的控制欲,以别人的生命为养料,即使进了坟墓也要惩罚活着的人。美妇人死了,巨额遗产不留给儿子,因为儿子在她死前受了别的女人的蛊惑开始不顺从她;路易丝死了,死前假装温柔地原谅女儿送走了她的生命,尽管她已同意女儿结婚。这算哪门子原谅啊,分明是让女儿在她死后一生内疚。

    5、作者对女主人公路易丝形象的设计与刻画,运用了哪些手法?是否成功引起你的关注与关心?请把小说中对主要人物的不同刻画方式勾勒出来,请特别关注:肖像(容貌、发型、衣饰)、行动、语言、习惯用语、与不同人交往表现出的特殊性、对待同一事物/事件/人物时与其他人不同的特点,等等。

    路易丝年轻时“是个娇弱的女孩子,眼睛大而忧郁”,面对“我”怀疑她装病的讽刺打击,总是“以一种暗示、一声长叹或优美的手势来说明问题”,优雅地“缠着我不放,经常邀请我吃午饭,一年中还总有一两次邀请我到她那郊区的别墅去度周末”。

    路易丝,装病而怕人揭穿,总是通过友谊和博爱来维护自己的形象,企图赢得“我”的同情和信任;“我”,因为她表现的爱心,在信与不信之间总是犹豫,眼瞅着路易丝的两任丈夫因相信她却不堪她的精神折磨而死,最终坚定地认为路易丝的心脏病有诈。而路易丝为了证明“我”的判断有误,故意用心脏病突发而死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让“我”为她背上良心债。

    毛姆用虚虚实实乱贴标签的手法写成的这篇小说,我刚开始读完真以为毛姆的脑子坏了,竟然写这种逻辑不通的小说,可是再读几遍发现,里面其实早已隐藏了真相。冲着毛姆在《作家笔记》中对写作的认真态度,我相信他决不会留下漏洞。路易丝的言谈举止、行事方式出于一个目的:以心脏病为借口,无休止地索取爱。

    路易丝第一任丈夫汤姆为她放弃了自己的爱好,不敢随便离开她一天,随时随地听她调遣,最后出海泛舟时把所有毛毯让给她取暖,自己却被活活冻死。(读到这里感觉真是毛骨悚然!)

    路易丝第二任丈夫乔治为她辞掉了工作,为了能陪她拼命赌博和跳舞,不得不靠烈酒提神,后来参加战争牺牲。(可以看出,路易丝精力旺盛,乔治宁愿上战场也不愿再陪在她身边。)

    路易丝为了有更多男人因为心脏病而关爱她,办了一个军官疗养院,在疗养院里成了军官们众星捧月的中心人物。(路易丝与美妇人宝玲如出一辙,,只不过采用的手段不同。)

    战后不需要疗养院了,她想出新的点子,“她总是喜欢在下午吃茶时接待朋友,特别是如今年纪大了,她培养了与画家和作家们交往的乐趣。”(毛姆明褒暗贬的笔法用得真是巧妙!)

    光有男人们的关爱还不够,她还要女儿的重视,并以此控制女儿的婚姻,但她嘴上不说,却装出一副母慈女孝的样子,向“我”转述时用了以下这样暗中威胁的诡异语气:“她只是不打算像我希望她那样早些办婚事罢了。我曾下过跪求她不要考虑我。但是她断然拒绝离开我。”“我曾经劝过她去跟他结婚。我知道这会要了我的命,可是我不在乎。没有人关心我,我对谁都是个包袱。”用一句通俗的人话翻译过来就是:“有本事你去结婚试试啊,老娘死给你看!”(试想,哪个女儿敢冒这样要命的险去结婚?)

    6、小说中,“我”的叙述在作品中起到应起的作用了吗?不足的地方在哪儿?为什么会这样?比较《美妇人》与《路易丝》,你认为哪篇小说对女主人公的刻画水平更具艺术性?为什么?

    《美妇人》光彩照人,太具艺术性了,弄得《路易丝》好像是专门来为它当绿叶做陪衬的。

    但是,如果把劳伦斯和他的小说暂时忘掉,只看毛姆(包括他的长篇和短篇),就会发现,毛姆叔叔的随笔式短篇其实也很有味道。第一人称“我”是毛姆惯用的叙事手法,即使在长篇里,“我”也要掺和进去充当一个事件见证者。而在《路易丝》中,“我”不满足于只当一个事件见证者了,甚至还充当了情节的推动者。若不是“我”看透并说破了路易丝善于控制他人的把戏、强烈支持路易丝的女儿艾里斯结婚以摆脱母亲的控制,路易丝才不会死呢。

    至于路易丝是不是因为心脏病发作而死,倒是一个值得研究的疑点:世上有什么样的心脏病,能被患者控制着在规定时间准时发作?而且,发作持续时间能够控制,发作之前还能与亲人道别?没有。由此推断,路易丝所谓的心脏病,从头至尾都是一个骗局。她患的不是心脏病,而是一种鲜为人知的心理疾病:孟乔森综合征

    根据百度百科,孟乔森综合征是指一种通过描述、幻想疾病症状,假装有病乃至主动伤残自己或他人,以取得同情的心理疾病。患者为了吸引周遭人的注意,不是伤害自己,就是装病,要不就是编出夸张的故事来夸大自己的价值。

    鉴于我的亲属中也有类似情况的人,我最初百思不得其解,某一天上网搜索,意外发现了这一病症,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路易丝也一直通过装病控制着周围的亲人,被“我”最终彻底识破之后,气急败坏,才选择在女儿婚礼之前自杀,却故意弄成心脏病发作致死的假象,到死都想让他人为她内疚。只有这样理解,《路易丝》这篇小说中的前后逻辑才能说得通。

    所以,我觉得《美妇人》与《路易丝》这两篇小说,对女主人公的刻画各有千秋。它们采用的是不同的艺术手法,没有可比性。《美妇人》是一篇太符合传统小说要求的经典之作,它细致入微的语言特色一般人模仿不了(貌似张爱玲颇受劳伦斯的影响)。就这点而言,相比《美妇人》端着架子的一本正经,我个人更喜欢《路易丝》随性自然的幽默风趣。

    小说原文:

    《美妇人》(作者:英国作家 D. H. 劳伦斯)

    《路易丝》(作者:英国作家毛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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