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是一种暗无天日的自杀,杜拉斯是怎么说的。
有人说我很会讲故事,所以我拿了个在全国相当显赫的一等奖。其实他们错了,我一点也不会讲故事,我只是善于把自己一点一点的剥开,然后一点一点的告诉他们我的一切。我不会是个好的写小说的人,因为我不习惯去讲别人的故事,哪怕我想写一个宋朝勤劳的农民,写到最后我还是会扯到自己身上。甚至我再写到女主角的时候,我都习惯用第一人称来铺展故事更好结构,然后一点一点填进自己的血肉,这种状态需要有足够的神经质才能坚持。
并且我是双子座的人,所以我写出来的东西会有很大的反差,我是双重性格的人,而且明显,小a总是告诉我,他分不清到底我是在阳光中乐天的人还是个习惯在黑夜里疼痛的人。
我现在一个人住在学校附近的一座老房子里,晚上我总是坐在窗台前写大量的字,一直写到手指开始抽搐,我才停下,小a说,我是个不要命的人,还有些时候我坐在书桌前看窗外的树枝。在窗帘上投下的影子晃啊晃的像是手语。
其实我将来想要过真正平静的生活,干一份平常稳定的工作,找一个人好好的去爱,普普通通的结婚,这在一套普通的房子里。我想我总有一天要丢开写字的生活,丢开这种类型流离失所的生活,我只需要做一个好丈夫,当一个好爸爸,我想紧握在手里的幸福应该是简单而透明的,就像两只大雁依慰在一起飞过天空,那么简单,那么快乐。
一直以来我是个性格复杂的孩子,很多人说我很难了解我,于是对他们笑,我是个经常笑的人,可是我不是经常快乐,很多时候当我感到悲伤,泪水还没来得及涌上来。笑容已经爬上了眼角眉梢,我对我喜欢的人才会生气,不喜欢的人却对他们微笑。
直到有天我发现写字带给我快感,于是我开始不停地写字,就像蒙着眼睛不断追逐那黑色的幸福。
我就是这样一个孩子,我诚实我不说谎,但如果有天你在街上碰见一个仰望天空的孩子,那一定不是我,因为我仰望天空的时候没人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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