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不幸刺文双颊,那堪配在江州!他年若得报仇雠,血染浔阳江口!
《西江月》(《水浒传》第三十九回)
一部《水浒》,分明是宋江的创业史和破产史。一百单八个枭雄在宋江的号召下聚义梁山,又在宋江的领导下十损七八,得到最悲惨的结局。有人单凭这个结局认定宋江是一个无能之辈,其实细细想去,一个无能之人领导一群英雄豪杰,而且得到多数人的拥护,恐怕是不可能的。
毛泽东曾下过断语:“《水浒》这部书,好就好在投降。做反面教材,使人民都知道投降派。”鲁迅说:“一部《水浒》,说得很分明:因为不反对天子,所以大军一到,便受招安,替国家打别的强盗─不替天行道的强盗去了。终于是奴才。”如果以革命利益为价值归依,这样的分析可谓到位。问题是,宋江集团的军事行动未必可以等同于革命,也很难被定性为农民起义。有人统计过,梁山上能算农民出身的恐怕只有三阮和陶宗旺等少数几人。用对农民起义的要求衡量宋江带领下的梁山队伍,是戴着有色眼镜看梁山,看到的最多是眼镜的颜色,而非梁山的颜色。
我们必须承认我们对宋江是有误读的。
首先是宋江的武功。在第十八回宋江刚出场时,作者叙述宋江“兼爱习枪棒,学得武艺多般”,第三十二回宋江向武松介绍自己曾点拨毛头星孔明、独火星孔亮枪棒,可见其武艺不一般——彼时宋江正在孔太公庄上,想来说的不是谎话。之所以我们对宋江有武艺平常的印象,是因为他平时不必自己出手,根本用不到武艺,也不必出手。至于他几次被捉,不是被燕顺等人在天黑绊倒,就是被李立下药麻翻,抑或是被张横在江上劫持——须知,李逵这样的猛士一样被张顺掀翻在水里,所以不能以水上的表现论通常情况下武功的高低。更多的时候,宋江不需要使用武力,只要报上家门就可以化险为夷。
其次是宋江的性情品质。有人认为宋江是投降派,在为吏之日惯于迎来送往,而且甘之如饴。这不是事实。宋江在浔阳楼醉酒后吐露真言,留下两首反诗。一首《西江月》:“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不幸刺文双颊,那堪配在江州!他年若得报仇雠,血染浔阳江口!”宋江笔下的“仇雠”,显然不是指阎婆惜之流,因为阎婆惜和张文远都不是浔阳人,宋江没必要让他们血染浔阳。何况这时阎婆惜已死,张文远最多是撺掇阎母告状,并没有构陷宋江,算不上“仇雠”。这里的“仇雠”另有所指,宋江有这口怒气,与他的出身有关。
古时候虽然“官”“吏”并称,但两者间的界限很分明,宋江所充当的小吏不但不是官,而且注定一辈子没有当官的希望。在当时的社会观念里,吏跟人家的仆从、奴隶差不多,是辱没家门的行当。所以雷横、朱仝去访宋太公,宋太公回复说:“不孝之子宋江,自小忤逆,不肯本分生理,要去做吏,百般说他不从。因此,老汉数年前,本县官长处告了他忤逆,出了他籍。”这个理由,在当时是可以被采信的。为吏之人受的是夹板气,下面的人不用体谅他,上面的官又要压他任务,把一些得罪人的差事交与他。所以作为吏员,宋江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日子过得非常艰难。他内心的“猛虎”与他的现实身份“小吏”相冲突,使他生出怀才不遇之感。但他并不喜欢发文人式的牢骚,而是在隐忍和潜藏中不断壮大自己,也可见他有别于那些自诩有才的浮薄之人,是能成大事的真才。如果不是这次酒后吐露真心话,我们还要被他隐瞒更久。
第二首诗是一首七绝:“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漫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黄巢是唐末农民暴动的领袖,自称天子,曾在落第后赋菊:“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立志要扰动天下。后来一路攻到福建,烧官府,杀官吏,有儒生周朴不愿为他所用,他便将周朴斩杀。黄巢是掌握生杀大权、力图重建秩序的人,宋江的潜在人格便与他有相通之处。久在公门之内,宋江对当时的官僚体系一定是不满的,所以他将所有官吏视为一个整体,不分郓城还是浔阳,宣称要让他们“血染江口”,实际是对当时的官僚体系宣战,这正是宋江潜在人格的一次释放。所以他在脱险之后,并不急于上山,甚至也不顾及兄弟们的安危,迫不及待地破无为军,杀黄文炳。他的情绪久经压抑,所以爆发出了惊人的能量。
当然,对当时体制不满的,远远不止宋江一人。晁盖、吴用乃至王伦,都是体制的反对者。不过,王伦的反对方式是逃避;晁盖和吴用的做法是绕过体制,用朴素的道德观和江湖手段维护基本的社会正义;宋江则是秩序的制定者,他试图建立的秩序共有三个层次:一曰“忠”,二曰“义”,三曰“权”。“忠”和“义”是他的核心理念,“权”是他的处事手段。
对于宋江号称的“忠义”,金圣叹颇不以为然,他说:“宋江而诚忠义,是必不放晁盖者也;宋江而放晁盖,是必不能忠义者也。”但显然,金圣叹没有理解,对宋江来说,重要的不是身体力行传统儒家知识分子所理解的“忠义”,而是以秩序制定者的身份,重新定义“忠义”。换句话说,他并不严格遵守既有的社会道德规范,而是要用“宋公明思想”发展出一套有别于传统的道德评价体系。
宋江的“忠义”理论中最被人非议的是他对于“国家法度”的解释。例如宋江在被押送的过程中身披枷锁,不同的人都打算为他开枷。宋江在花荣面前说:“此是国家法度,如何敢擅动?”但在李俊和官差分别给他开枷时,他两次都接受了。有人以此来证明宋江的虚伪。但如果我们分析两者间的差异,就不难发现宋江的逻辑所在。花荣是清风寨知寨,算是国家官员,必须将忠诚于国家和遵循法律当成行为标准。与此同时,宋江也是用“国家法度”自证身份,给花荣灌输国家意识,这和他自己对权力和公务人员身份的迷恋是相吻合的,是他固有价值观的组成部分。但在李俊这样的草莽头目、江湖豪杰面前,国家法度是没有意义的。如果宋江一定要用国家法度要求李俊,无异于用自己的前公务人员身份排斥李俊和李俊所在的这个江湖,对于自己而言有百害而无一利。至于在两个公人要求开枷之时,宋江立刻表示“说的是”,是因为在公人面前他必须强调自己的江湖声望以自保。所以宋江在不同的人面前显露的是不同身份,扮演的是不同角色,这正体现了宋江身份的复杂性。如果不考虑具体情境,光看宋江前后不一的表现就斥责他虚伪,那跟一个十岁出头的孩子用“好人”和“坏人”来评价历史人物还有什么区别?
宋江的“忠义”,正如毛泽东所概括的,是“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具体说来,不反皇帝就是“忠”,反贪官就是“义”。宋江劝梁山群雄时说:“今皇上至圣至明,只被奸臣闭塞,暂时昏昧。”在古人的意识里,“忠”有四层含义:忠于君、忠于国、忠于事和忠于心。比如说屈原、岳飞、袁崇焕都是忠君的典型,不管君主有什么过失,他们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来匡扶,所谓“衮职有阙,惟仲山甫补之”。他们的精忠报国固然也是为了天下苍生,但更大程度上是为了君主,或者说是把自己的理想寄托在君主身上。可是君主往往又令忠臣失望,甚至杀害忠臣。这是一种悲剧,岳飞之死和宋江之死都是这种悲剧的典例。
忠于国的,以魏徵为代表,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做“忠臣”,而是决心做“贤臣”,就是说不管哪位国君当政,他都心系国家的命运,为苍生谋福,而不是为一姓尽愚忠,为一家做奴仆。这是一种很崇高的人格、很宝贵的品质。毕竟唐朝是开放的时代,才有生成魏徵一类人物的社会土壤;北宋以降,理学家们开始强调正统,将君臣伦理鼓吹为天理,魏徵那样为天下而非一人的高贵人格就难得一见了。
忠于事的典范,有不惧西天万里遥的玄奘、一意孤行为为知己报仇的豫让。他们自身都有个信念在,无论这种信念是来自佛家还是儒家的。文天祥讲:“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他所无愧的是自己心中的道德信念,所以在面对元朝宰相博啰时,他能坦然地说:“尽吾心焉,不可救,则天命也。”
最后一种是忠于心。忠的概念,是源于儒家学说的。孔子说:“吾道一以贯之。”曾子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王安石《字说》解释说:“中心为忠,如心为恕。”做人也好,做事也罢,应该忠于自己的内心,摆正心的位置,也就是要守住自己的灵魂。“子以四教:文行忠信”,忠的理想、忠的事业,对于有足够儒家修养的人来说,是一种不违心的快乐。《庄子》借孔子之口解释“仁”:“中心物恺,兼爱无私,此仁义之情也。”虽然未必完全符合孔子的原意,但是这里所提出的忠于心的生存理念,却是儒、道两家所共同推崇的。忠于心者,一在于正,二在于守,守住正道,可谓智者。
只可惜,梁山群雄们最多是“忠于事”的人,而他们的“事”到底是什么,又缺乏清晰的指向和正面的意义,他们追求的只是“论秤分金银,异样穿绸锦;成瓮吃酒,大块吃肉”的“如何不快活”而已。宋江打出了“替天行道”的旗号,而这“天”到底是“天理”还是“天子”,其实梁山群雄们并不清楚,也不在意。可以说,宋江坚定地选择了后者,所以他的“忠于事”也就成为了“忠于君”。
我们之所以不喜欢宋江,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在非常时期的“评《水浒》运动”中,宋江已经被明确定性为“投降派”。那个时期的主流史学把一切流民阶层的反抗都定性为“农民起义”,定性为“正义”,那么宋江的归顺朝廷,自然就是投降。但时至今日,我们应该理性地从文学和历史本身出发,以《水浒》产生时的历史背景和作者的认知水平看,向皇帝投降、向最高统治者俯首,并不是什么错事。在《荡寇志》中,梁山好汉们甚至直接被当作反面人物大加鞭挞,所以我们不能用今天的思想苛责古人。
至于宋江将出身将官的呼延灼、关胜等拉上梁山,有人认为这是宋江潜移默化地改变农民起义军的性质,但在我看来,这也是以今度古,先有了“修正主义”这个概念,再把宋江打成了“修正主义”分子。呼延灼等加入梁山并没有改变梁山群雄的本质:第一,招安一事是宋江、吴用少数人决策的结果,呼延灼等人在这一过程中并没有起到决定性作用。第二,如果宋江真有意利用呼延灼等人分化反对派,那么他应该拉拢这些人做自己的心腹,但我们从之后的文本中看到,宋江的心腹仍然是反对招安最厉害的李逵等人。第三,最重要的是,这些军旅出身的人物并没有改变梁山的山寨作风,没有将梁山队伍改造成等级森严的正规军旅。在高俅攻打梁山时,呼延灼与韩存保舍命死战,我们没有理由怀疑他们对于梁山的忠诚度。在钱彩等人编订的《说岳全传》中,已入暮年的呼延灼介绍自己时还不忘说:“金贼听过梁山好汉呼延灼否?”按照何心的《水浒传编年》和阳建雄的《水浒传编年补》,呼延灼在1115年归顺梁山,1122年跟随梁山全伙接受招安,他在山寨的时间不过七年而已,但从他对梁山的忠诚度看,他一生愿意以“梁山好汉”自称是可信的。对于这些军旅出身的人来说,梁山给了他们归属感和自我实现的机会。
另一个典型的议题是宋江和李逵之间的关系。有人认为宋江和李逵的感情是靠十两银子奠定的。李逵和小张乙赌博输了钱,宋江给他十两银子随便使用,但李逵又输,与小张乙闹到宋江面前,宋江命李逵将银子还给小张乙,李逵于是将银子递在宋江手里,由宋江交给小张乙。所以有人说,李逵之所以先把银子交给宋江,是因为“在心理上,李逵已经完全臣服宋江,把他看做自己的主人了”,“宋江凭十两银子,就买到了自己的主导地位,买到了自己的心理优势;同样,李逵也因为这十两银子,就丢掉了自己的身份”。
十两银子就能买来李逵的忠心,这未免将李逵看得太轻贱了。一个最有力的反驳是后来李逵在柴进庄上吃穿用度都不少,但他对柴进远不如对宋江上心——柴进和宋江刚好形成一个比对,他们同样给英雄使银子,但收到的效果完全不同。两个人都用银子结交过武松,但柴进使出来是“人无千日好”,宋江使出来,却使得武松甘愿拜他为义兄。
宋江是个知道什么时候用银子、怎么用银子的人。
宋江给李逵十两银子,时机恰到好处。这十两银子不是钱,而是证明书,一是证明宋江是宋江,二是证明李逵是李逵。
事实上,李逵在接受这些银子之前,已经对宋江佩服得五体投地,所以在听到戴宗介绍宋江,宋江自承身份后,他“扑翻身躯便拜”。这一拜,实际上已经确定了宋江和李逵的关系,李逵此刻也已经“丢掉自己的身份”了。换句话说,李逵早已视宋江为偶像,即使没有那十两银子,他也会死心塌地跟着宋江。他唯一怀疑之处是眼前这人是否是宋江,用他自己的话说,“若真个是宋公明,我便下拜;若是闲人,我却拜甚鸟”。虽然已有戴宗的介绍,但宋江仍然要向李逵证明江湖传言的可靠性,证明自己是李逵所崇拜的“那一个”宋江(人们口中的宋江),而不是“另一个”宋江(有别于传言,稍打折扣的宋江)。江湖上说宋公明“仗义疏财”,“仗义”很难立即证明,展示“疏财”却很便捷,于是撒钱就成了宋江最常使用的证明法子。
对于李逵来说,这十两银子并不是收买,而是宋江对自己看重的证明。一位江湖好汉口中的英雄,初次与自己见面就能如此“仗义”,显然是出于其对自己的赏识,这一点对于自命为好汉而境况落魄的人尤为重要。阮氏三雄在接受吴用撞筹时说:“若是有识我们的,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若能勾受用得一日,便死了开眉展眼!”戴宗评价李逵“这厮虽是耿直,只是贪酒好赌”,又说“这厮本事自有,只是心粗胆大不好”,而宋江见了李逵的粗鲁举动却赞美道:“壮哉!真好汉也!”不管这赞美是出自真心还是假意,对李逵而言,宋江显然比戴宗更赏识自己。
银子收买不到好汉们的命,但赏识却可以让人披肝沥胆。《燕丹子》里写荆轲受到太子丹的礼遇,原本无动于衷,后来太子丹砍下美人的手证明自己的“赏识”,荆轲方才心生感动,毅然决定帮助太子丹刺秦。聂政受托于严仲子,也可以作如是观。豫让说:“我在范氏、中行氏手下,被当作一般人,所以我用一般人的方法报答他们;而智伯将我看作国士,所以我用国士的方法报答他。”
李逵等人也许算不上国士,但可谓义士,他也是用义士的方式回报宋江。所以他一旦听闻宋江有强占民女等不符合他期许的行为,不待核实,便立刻忍耐不住,冲到忠义堂前砍了“替天行道”的大旗。宋江虽然恼怒,但并没有真心要李逵的命。无他,这份“义”正是宋江所看重的。不过对于宋江而言,这个“义”字仍然得由他自己来解释,而不能由李逵来解释。所以他虽然决心放过李逵,但必须对其进行恫吓,让其在生死线上走一遭,再也不敢造次。燕青让李逵负荆请罪,即使不是出于宋江的明确授意,也是燕青揣度宋江用心后的举动,目的在于让李逵彻底丢掉独立于宋江的人格尊严。
所以,宋江的“义”中也不可避免地带有权力控制的意味,比如他用“义”感召呼延灼等人,最根本的目的自然是利用这些人在军队和官僚系统中的声望扩张自己的势力,使梁山在江湖上和当政者的心中具有一定的分量。讲忠义也重权力,在讲道德的时候不忘为自己的利益做打算,这就是我对宋江最基本的看法。我重申,我并不认为宋江有自身利益的考量就是虚伪——当下带领兄弟们一起创业的老板们,能把“忠义”二字做到宋江这个程度,已属难能可贵了。
从这个角度审视“坐楼杀惜”一节,我们发现阎婆惜至少犯了三个错误:第一,宋江的权欲极大,不可能因为被她攥住把柄,就受她的要挟。第二,虽然宋江私通晁盖并非死罪(白胜参与了劫生辰纲,只是下狱拷打,并没有判死刑),但是他的行径一旦败露,政治前途就彻底葬送了,而这一政治前途是他能在江湖上呼风唤雨的关键。同样是锒铛入狱,反而是杀阎婆惜一事所能造成的政治影响较小。第三,她低估了宋江的可信度。在权衡利弊后,宋江本会选择息事宁人,拿回招文袋以后一定会筹金子给她,这并不是一件难事。只是阎婆惜断了宋江的前途,宋江只能断阎婆惜的生路。
宋江的流亡路上,最重要的两场弄权好戏,一是搭救刘高的妻子,二是会见戴宗。
宋江在清风山上获得了尊敬,便准备将燕顺、王英、郑天寿三人收归己用,所以他必须立威。但很显然,立威的方式不能是耀武扬威,而应该从三人所向慕的道德、声名方面做起,而王英强抢民女刚好给了宋江这个机会,于是他便和燕顺、郑天寿一道去劝王英。等到这妇人自言是刘高的妻子,宋江便对王英说道:“只是这个娘子,是小人友人同僚正官之妻,怎地做个人情,放了他则个。”这一句话表明了自己和花荣的关系,但不是用官位压人,而是代花荣求情,等于向清风山透风,他们以后可以成为花荣的同路。稍后从山上来到花荣处,跟花荣说起此事,让花荣买清风山的人情。花荣嘴上说:“兄长,没来由救那妇人做甚么?正好教灭这厮的口。”但他内心已经将清风山一伙视为自己人了。而后镇三山大闹清风寨,花荣更与王英等人声气相通,宋江也将自己在清风山上新结识的这些豪杰和自己原有的派系整合到了一起。
在江州见戴宗时,宋江不急于亮明自己的身份,也不急于拿出吴用的书信,而是静观其变。同为文吏出身,宋江当然知道戴宗这个行当的惯例,却故意不给他“常例钱”。果然,戴宗既身处公门之内,便不能免俗,来向宋江逼要,这就现了原形。宋江觑见戴宗的弱点,便着手从他的弱点突破——既然戴宗爱财,就用利益引诱;既然戴宗和吴用有交情,就用情义笼络。阳义阴利,戴宗的弱点和优势都在宋江的掌控之中,遂被收服于无形。
而后宋江事发,在晁盖营救下,他从法场上捡回一条性命,与戴宗、李逵等人一同上了梁山,并且在晁盖的安排下坐定了第二把交椅。晁盖死后,宋江排除万难,接管了梁山。虽然在梁山地位一时无二,但他并没有任人唯亲,在他的安排下,他的弟弟宋清只负责安排宴席。宋江其实并不准备让宋清参与梁山的建设。这样,梁山一旦失败,宋家还可以保全一点血脉;而梁山一旦成功,宋江有的是提升宋清资历的办法,例如让他参与到对契丹、西夏的作战中去就是了。这也是宋江的权谋——为自己的家族留一条退路。
毫无疑问,梁山首领十损七八,正与招安有关,宋江是要担负主要责任的。
梁山座次排定的那一日,值众好汉酒酣,铁叫子乐和唱了宋江作的一首《满江红》:“望天王降诏早招安,心方足。”结果引来了几位好汉的反对。
武松先站出来道:“今日也要招安,明日也要招安,却冷了弟兄们的心!”话未落地,李逵一怒,连桌子都踢翻了:“招安,招安,招甚鸟安!”宋江也醉,就要喊杀,结果被众好汉劝阻。经过这么一闹,宋江的酒也醒了,万分悲凉,回头又问武松。武松没有回答,但是鲁智深站了起来,讲了一通反对的理由,话很精彩:“只今满朝文武,多是奸邪,蒙蔽圣聪,就比俺的直裰染做皂了,洗杀怎得干净?招安不济事,便拜辞了,明日一个个各去寻趁罢。”
武松和李逵仅仅是表达不满,鲁智深则为宋江分析了大家不满的原因,并且做了很精彩的譬喻。他说,衣服已经染上了颜色,凭你怎么洗也不会变白。这关系到本质,难以改变。而且鲁智深的用语也十分考究——“蒙蔽圣聪”,不违背宋江的价值观念。按说这样的话可以引起宋江的共鸣,可宋江心意已定,无可改变了。
宋江其实应该仔细考虑一下这三位的想法,因为这三个人各自代表了不同的思考方式:
李逵头脑简单,没过多的想法,唯一的名言就是:“放着我们有许多军马,便造反,怕怎地?晁盖哥哥便做了大皇帝,宋江哥哥便做了小皇帝,吴先生做个丞相,公孙道士便做个国师,我们都做个将军,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在那里快活,却不好?不强似这鸟水泊里?”这是草莽英雄最直白的话语、最真实的反应。可是宋江偏偏不听,常常简单粗暴地截断他的话头:“这黑厮又来胡说!再休如此乱言,先割了你这厮舌头。”
鲁智深是壮士,有壮士的热血,也有洞察社会的理性。他带着出世的情怀入世,是一把是非的尺、正邪的秤。可是不理智的“忠义”思想使宋江失去了应有的判断能力,明明一把尺子放在身边,却不懂得使用。这不知是鲁智深的悲哀,还是宋江的悲哀。
武松像极了杨过,有着冷眼和刚肠,能于世界之外看世界,人生之外看人生。人们常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他却可以跳出来又悟进去,悟进去又跳出来,“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达到一种自然、放达的境界。而宋江亦不知听取他的意见,未免有些可惜。
宋江劝大家说:“众弟兄听说:今皇上至圣至明,只被奸臣闭塞,暂时昏昧,有日云开见日,知我等替天行道,不扰良民,赦罪招安,同心报国,青史留名,有何不美!因此只愿早早招安,别无他意。”宋江口口声声皇帝“至圣至明”“暂时昏昧”,未必是因为对最高统治集团缺乏了解,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只有将最高统治集团神圣化,才能确保自己“忠义”理念的正确性。这种思想又成为宋江的政治包袱,导致他在招安问题上的盲目,对朝廷的无条件服从。吴用在这个问题上反而清醒:“这番必然招安不成,纵使招安,也看得俺们如草芥。等这厮引将大军来到,教他着些毒手,杀得他人亡马倒,梦里也怕,那时方受招安,才有些气度。”所以阮小七偷喝御酒、李逵怒扯诏书,均有可能出自吴用授意。吴用替李逵等人开脱道:“招安须自有日。如何怪得众兄弟们发怒?朝廷忒不将人为念!”这才有了两赢童贯、三败高俅的战绩。可惜他们最终还是因为宋江急于招安而让步太大,被朝廷引到打辽朝、讨方腊的绝路上去。
金圣叹读完《水浒》,见梁山上的豪杰因宋江而死伤殆尽,又气又恼,索性把书中宋江最后的几次“大哭”统统改成“大笑”,以示宋江的无情。这是宋江的悲剧,也是金圣叹这样的多情读者的无奈。
不过,即使宋江真当上了皇帝,群雄真做了将军,以他们来源之驳杂,恐怕也免不了内乱。以黄巢为例,称帝前后的他判若两人。皇位上的他对自己的起义弟兄有着深深的不信任,苛责将帅们的一举一动,最后惹恼了大将朱温,葬送了自己。宋江“敢笑黄巢不丈夫”,可如果他处在黄巢的位置上,也未必能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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