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本关于法律的书《法治的细节》,作者罗翔。
如果不是罗翔那么出名,我想没有几个人会有兴趣去读有关法律的书籍,在这一点上罗翔老师确实做到了对大众的科普。看书的过程中我也颇有收获。
印象中的法律就是那些一条条的法律条文,很多很繁复,除非有了官司才会想到去看它。而看了这本书让我对法律重新有了不一样的认识。
我看到了法律对人性的认识。法律归根到底是帮助人解决人的问题,那人性很复杂,如他所说: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幽暗成分,所有的社会乱象都是这些幽暗成分发酵的产物。我一直秉承着人要善良,人要善意的对待事和物,可惜我的想法是好的,落到实处却让我看到人性的阴暗。老实人做老实事却被精明的人误解,被人猜疑利用,亦如罗翔一样用心是好的却被人在网上恶意评论被人中伤。这样的事往往让人难受憋屈,却只能给自己开解,要么不在乎,要么长记性看清人性。我觉得我最要学习的是看清人性,学会规避社交中的坑,另一个作为一名老师在这上面我也深有启发。
既然人性是多面的,那就算是个幼儿园的小朋友他也会有他的小想法,见到严厉的老师就很乖很听话,见到温柔的老师则反之。这是很正常的人性反应吧。不得不说人都想放松都想舒服,但是如果一直保持这样是不可能的。那用什么去约束那种自在呢。对于幼儿园的小朋友我觉得就是权威和秩序,幼儿园的小朋友不会犯法,但是同样需要约束,需要讲秩序。而权威在我看来就像法律一样,让幼儿自觉去维护秩序维护规则。这个权威就像一个经验丰富的老者给人以敬畏,我觉得对于年轻老师来说很难,只能故作老成,面露威严之色,教学中也要不苟言笑。
书中还提到了道德,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冲突。生活需要正义,这个正义一定优先建立在法律之上。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那么道德感更多的是靠教育。“道德是自律不是他律”这点更多的引入现实中的是道德绑架这一词语,我们不能要求别人,只能要求自己做到。我希望我能让我的孩子们都获得更多的道德感。
书中最后书页写到,人其实不需要被教导,人只需要被提醒。这点我们都深有感触,上学时不喜欢老师和家长的说教,但是我们却一直需要被提醒。提醒我们走在正道上,提醒我们做一个自己想成为的道德上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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