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年轻的时候总把爱情看得很重很重,想象的也很完美。
尤其是 20岁左右的时候,有时把爱情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要重要,正应验了那句“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有人甚至把爱情看作比生养自己的父母还要重要;更有甚者,把爱情看的比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夫妻还要重要。
因此,为了爱情,不惜与父母断绝关系,或为了所爱之人,抛妻弃子的人也屡见不鲜。
记得我还在上高中时,我家的一位邻居的女儿喜欢上了一个农村的小伙子,这个小伙子家在农村,家里经济条件很困难,他当时在女孩家的附近建筑工地上打零工。
日久生情,这个邻家的女孩要跟这个小伙子结婚,并要跟随小伙子到农村安家生活。
一天早晨,我刚出门儿正准备去临街的早点摊吃早餐,看见那邻家的女儿拖着行李要离家出走,跟父母断绝关系,要与男孩私奔。
女孩的母亲为了阻拦她,当街给她下跪,不让她跟那个男孩去乡下生活,那邻家的女儿不顾母亲的苦苦哀求,毫不犹豫地跟男孩走了。
女孩到了乡下与男孩结婚了,婚后这个男孩下地种田,女孩不会农村的农活,每天便在田埂上看着这个男孩干活,陪他说话聊天。
男孩的父母也并不想自己的儿子娶城里这样一个娇小姐,什么农活都不会干,所以女孩在婆家也很不受待见。
短暂的甜蜜过后,女孩发现婚后柴米油盐的生活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美好,因女孩当初为了与男孩结婚已与父母断绝关系,即便是后悔,也只能硬着头皮在乡下继续生活。
不久女孩生了一个孩子,随着孩子的出生,婆媳之间的矛盾导致夫妻二人的矛盾加深。
随着年龄的增长,女孩愈发后悔,后悔自己当初错把爱情当成婚姻,后悔与父母断绝了关系,后悔没能体谅父母的亲情和苦心。
后来,女孩最终还是与丈夫离了婚,带着她的孩子,又回到了父母身边。好在她的父母不计前嫌,还是接纳了她们母子。
另一个案例是这样的:
三年前,我接待了两个到我们律师事务所咨询的当事人,来的两个人是母子关系,这个母亲60多岁了,儿子20多岁。
据这位母亲的陈述,在她的儿子10岁时,她的前夫便出轨了他同单位的一位女同事。
为了与那个第三者在一起,他不顾妻子的挽留和儿子的哀求,毅然决然与妻子离婚,与那个第三者结婚共同生活。
可就在前几年,她前夫突发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还好,那个曾经的第三者他现在的妻子伺候了他5年,可5年后,再也不愿意伺候他了。
现在前夫想要与现在的妻子离婚,想回到前妻她这边来,并把他的住房给自己的儿子。
前夫对自己年轻时,为了爱情,为了那个第三者抛妻弃子的所作所为非常懊悔。
说起自己的前夫,这位女当事人眼中还升腾起一层水雾,看来她对这个前夫还有一定的感情。
幸运的是这个男士,还好前妻和儿子冰释前嫌,愿意接纳和照顾他。
人往往年轻时把爱情看得很重要,甚至重过亲情。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尤其到了晚年,就把亲情看得越来越重了,这个时候往往就把亲情看得比爱情更重要了。
以我从事律师行业这么多年的感受和经验以及生活的阅历,得出以上这个结论,当然也是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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