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昨天要从长沙回来,因此我们决定前天搬到新房子里来住。
前天上午学校举行了一个简短的行政会,下午我和爱人整理好东西,傍晚时分便来新房子这边。爱人骑电动车,我开车。
在快到小区的最后一个路口时,不巧发生了意外。
快到十字路口,由于边上划了停车位,挡住了视线,从右边有一辆电动车逆行而来。虽然速度不算很快,双方都刹住了车,但还是没有阻止电动车撞上我的车。
我分明看到对方刹住了车,因此觉得并没有什么大事。撞上之后,对方连人带车自然倒下。但迟迟不见对方爬起来。应该不会有事吧。但不见对方爬起来,我只好熄火,拉刹,下车。对方坐在地上,嘴上说到,压到了脚,起不来。于是我上前把车扶起来。
这时我看到地上有液体在流动,于是我问到,这是流了什么?对方急切地说,没有流血。我又问,这是什么水在流?对方回答:“我也不知道。”
路人说,应该是电瓶里的水。
我问她,人没有受伤吧。对方说,人没有事。于是我告诉她,拐弯要拐大弯,靠右走,不能靠左走,靠左走就要被撞了。幸好都不快,如果速度快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她解释到,要赶着吃酒,所以有些急,没有想那么多。我看了看车,就车灯边上壳子破了,心想就一两百元吧。看在对方态度知道自己错了,而且毕竟摔倒了,我也就没有追究她的责任。
她赶着吃酒,我就让她去了。
事情结束后,我拍了照,问修理部,居然说要850元。实在是出乎我的预料。原来这破的地方和周围都是一体的,需要整个儿换掉。我还真没有想到。于是有些后悔没有追究她的责任。
不过马上一想,也没什么,钱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花钱消灾,吃一堑长一智,花了这笔钱,也许就能免去更多的麻烦。再说让别人赔钱,还真不好意思说,一是不好开口,二是不知道说多少。
换一个想法,人家一个中年妇女,急急忙忙去吃个酒,骑个电动车,摔一跤,还要赔钱,实在是碰上了鬼。那我就是那个鬼了。也好,没让她赔钱,我就不用做那个鬼了吧。
换一个保险杠,850元,对于我来说感觉有些贵,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期,毕竟我的车也不是什么好车。因此就没有急着去换。
爱人说,他哥让我去走保险。走了保险,虽然第二年保险费会增加一些,也就是两百多元的事,这样是划算的。说起保险,这么多年,无论出了什么事,从来没有走过保险。不过也没有什么大事,无非就是千百元钱的事。
于是,我让儿子在网上搜一下,怎么走保险。儿子一搜,网上说,需要现场拍照,还要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看来挺麻烦的。
能走保险固然很好,不能走也就几百元钱的事。因此我不管那么多,直接打每年给我买保险的小徐。想到每年买保险提前几个月就经常打电话,服务好得无以复加,这会儿需要走保险看看服务怎样。在我想象中,太平洋保险也是杠杠的。
电话打过去,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事实,感觉态度没有买保险时温柔。但还算可以。问我具体怎么情况,评估一下是否需要走保险。我告诉她修理部说需要850元,于是她给我报案电话号码。
拨通报案电话,工作人员公事公办,我是有人设的,因此对话不是很好。对方告知有没有报警,有没有现场拍照,事故责任划分认定书等等,我一听感觉很不爽,直接问,能不能走保险,就几百元钱的事,这么年从来没走过。
对方也就没多说什么,然后告诉我通知本地工作人员跟我联系。
没多久,电话来了,又是一通询问。我感觉很不爽。不过一想,其实他们都是无辜的,也是公事公办。这样一想,就能理解他们了。不过,我的回答也变得简单。就直接说,什么都没有,就是被电动车撞了,需要换保险杠,修理部说需要850元。能不能走保险?
对方没有办法,又不想失去我这个客户,于是又告诉我通知当地工作人员跟我对接。自然又是一通询问,我回答也很简单。
估计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我想好了,不能走保险,也就几百元的事,但我可以换保险公司,算是“报复”吧。毕竟这么多年从来都没有麻烦过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估计也不想轻易失去客户。就这样,工作人员过来实地给车子拍照,定损。
想想也是,车被撞了,本来是别人的责任,结果我不好意思,自担后果,最后却转嫁到保险公司了。是有些不厚道哈。不过我还是要承担增加保费的后果的。
但对于那位碰到鬼的中年妇女来说,可以说是不幸中的幸事吧!钱是身外之外,就算是行善积德吧!人没事就是最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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