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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斯定律是新学几节课的重点,我试着总结一下。
首先,老师通过几个案例来讲述。
一,两块相临的地,一边养牛,一边种小麦,牛吃了小麦,该不该赔?
二,火车溅出的火花点燃了铁路两边的亚麻,该不该赔?
三,养鸡场发出臭味,居民是主动搬到养鸡场的,开发商在养鸡场旁边建了房子(主动接近骚扰源),该不该赔?
科斯的观点是:所有的伤害都是相互的,换个角度来看,其实是双方在争夺一些稀缺的资源。
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Richard Epstein用123归纳法很好的解释了科斯的观点:我们假设两个资产的所有者是一个人会发生什么情况,是两个人会发生什么情况,是三个人会发生什么情况。
以铁路和亚麻为例,如果铁路和亚麻为一个人所有,他当然会说:“我能不能把亚麻挪远一点,意外就能避免了。”
这里引出科斯的第二个观点:谁付出的成本低,谁就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这样分摊责任的话,整个社会为了避免意外付出的总成本就最小。
科斯的第三个观点:资源谁用的好,就会落在谁手上。更准确的说法为:当交易费用为零的时候,不管产权谁属,资源都会落到最大价值的用途之上。
以大家逛淘宝留下的数据举例,这些数据不管最开始是谁产生的,不管它存在哪里,最后谁能够把这些数据用好,他们就会不断折腾,不断争取,最后数据会落到他们手上。
最后老师举了自己的一个例子,他跟一个经济学家朋友说起:自己遇到一个女孩子,很好。可惜她有男朋友了。这位朋友回答他:原来你不相信科斯定律啊。
意思是:只要交易费用足够低,不论这个女孩子现在跟谁谈朋友,最后她会跟她最合适的人在一起。我看了这个例子大为感慨,早知道我也不用主动离自己喜欢的男孩子远远的,就因为他有女朋友了。
这里提到“交易费用”,经济学家张五常定义为:凡是在一个人的社会里不存在,而在多个人的社会里存在的成本,就叫交易费用。
现实生活中的交易费用可能高不可攀,可能大到整个交易没办法完成的地步。
学到这里,我又发现,有女朋友的男孩子还是该放弃,毕竟可能交易费用很高,而不是为零。
恰恰由于现实生活中的阻力,交易费用是很高的,所以初始的分配就变得很重要,制度就变得很重要,习俗就变得很重要,道德规范就变得很重要。
回到刚刚勇敢追爱的例子,初始的分配是那个女孩子已经有男朋友了,道德规范也不让咱们挖墙角。所以我觉得老师可能最终还是没有跟这个女孩子在一起。我远离了那个我喜欢的,但是有女朋友的男生,也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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