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了第一届政务院副总理、各部委主任、部长、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
政务院副总理:董必武、陈云、郭沫若、黄炎培。
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
中央军委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程潜。
政法委主任:董必武。
财经委主任:陈云。
文教委主任:郭沫若。
监察委主任:谭平山。
内务部长:谢觉哉
外交部长:周恩来。
公安部长:罗瑞卿。
财政部长:薄一波。
贸易部长:叶季壮。
重工业部长:陈云。
燃料工业部长:陈郁。
纺织工业部长:曾山。
食品工业部长:杨立三。
轻工业部长:黄炎培。
铁道部长:滕代远。
邮电部长:朱学范。
交通部长:张伯钧。
农业部长:李书成。
林垦部长:梁希。
水利部长:傅作义。
劳动部长:李立三。
文化部长:沈雁冰。
教育部长:马叙伦。
卫生部长:李德全。
司法部长:史良。
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陈绍禹。
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维汉。
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何香凝。
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
情报总署署长:邹大鹏。
海关总署署长:孔原。
新闻总署署长:胡乔木。
出版总署署长:胡愈之。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南汉宸。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主任:齐燕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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