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文与唐宋文在作文技法上,一为无法之法,一为有法之法。
所谓无法之法,盖谓先秦两汉人作文尚无自觉文法意识,各种技法正处于探索阶段,文章多质朴天成,故后人无学习之路径,即无法可循。
有法之法,则指唐宋人作文已有十分自觉文法意识,此时各种文章技法已经发展成熟,甚至形成定式,后学容易沿其途辙掌握作文诀窍。
晚明罗万藻云:“文字之规矩绳墨,自唐宋而下,所谓抑扬开阖起伏呼照之法,晋汉以上绝无所闻,而韩、柳、欧、苏诸大儒设之,遂以为家。出入有度,而神气自流,故自上古之文至此而别为一界”(《韩临之制艺序》)指出古文篇章结撰之法乃唐宋时期韩、柳、欧、苏等大家所创设。不过,秦汉人虽没有讲明抑扬开阖、起伏照应之法,并不意味其作文完全不讲究篇章结撰之法。
学写古文当由唐宋文入手,盖因唐宋文有法可循,便于师法。相较而言,秦汉文无法可窥,难得其精。另而言之,唐宋文深得秦汉文精髓,学唐宋文即为学秦汉文。
学习唐宋古文之目的,正在于以法度严密、有法可循之唐宋文为津筏,进而至于浑然天成、无法可窥之秦汉文之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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