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 提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政府要“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基于此,福州市创新开展并联审批等工作,实现行政服务再优化、再升级,建立了从“马上就办”到“提前服务”的单线工作变立体工作的高效服务机制,做到统筹兼顾,“一窗式”受理、“一表制”审批,程序操作部门间内部流转、同步办理,真正实现了项目最少、环节最少、时限最短、材料最简、流程最优的简政高效目标。
2014年12月1日, 福州市正式颁布实施《福州市行政服务条例》,这是迄今为止全国地市一级第一部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地方性立法。《条例》突出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涉及711项标准,涵盖行政服务通用基础标准、行政服务提供标准、行政服务管理标准、行政服务工作标准四大服务标准体系,进一步将政策法规细化为具体标准,将内部规定转化为公开标准,将基层工作经验优化为通用标准。
改制前,传统的直线服务模式办理流程约需15个工作日,如今仅需2.5个工作日即可办理完所有流程,服务不断提速增效。目前,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已将工作时间拓宽至八小时以外,积极倡导“365天、24小时”服务,开展周末、节假日预约及“上门、代办、跟踪、限时、延时”等多种形式服务,融合现代信息,以微信提前查询排队,对重大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着力打造24小时全天候的“政务超市”
服务。
福州从传统服务模式到“马上就办”服务,从“马上就办”服务到精细化服务,从精细化服务再到提前服务,进一步彰显了福州市政府零距离贴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新常态服务理念。
点赞,福州市行政服务标准化模式 !
----------香馨若兰 写于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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