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前夕,我们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组织召开科室及社区全体工作人员警示教育会议。会上,学习了《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的通报》,并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警钟》。
一个个发人深省的案件就发生在最基层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身边,让人触目惊。原火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庄X涉嫌贪污、受贿案;原火花社区党委书记郑X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原苏山街道苏山社区书记兼主王XX严重违纪违法案等等,无不警示我们“勿以小利而贪念”,铸成大错方悔迟。
他们原本收入丰厚,生活殷实,已是小康之家,皆因人生观、价值观被扭曲,经不住金钱的诱惑而身陷圆囹,最终给家庭、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姐妹带来洗刷不掉的耻辱和挥之不去的痛苦。事实说明,人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
我作为一名社区的副书记兼主任,不仅仅要做到知法懂法,更加应该做到遵纪守法。日常工作中,一定要杜绝每一个细节性的差错,“勿以小利而为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理念贯穿到到每一项工作中。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我们应当遵守的“最起码的规矩”。仅仅“知法懂法”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敬法畏法”才能够"常走河边不湿鞋”“。
今后,我一定要筑牢“四个意识”、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克己奉公做事,清正廉明做人,时刻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尽心尽责为社区居民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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