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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念刘和珍君》词句释疑

《记念刘和珍君》词句释疑

作者: 温暖的语文 | 来源:发表于2022-01-06 23:12 被阅读0次

《记念刘和珍君》是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必修1第三单元的一篇精读课文,此文语言精警含蓄,学生理解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近日笔者在执教过程中,学生提出一个问题,即课文第七节第二段“至于这一回在弹雨中互相救助,虽殒身不恤的事实,则更足为中国女子的勇毅,虽遭阴谋秘计,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了”这句话应怎么理解?其实我读的时候也发现这句话有些拗口,只是没去细想,学生这么一问,我细细琢磨了一下,试从语法角度谈谈对此句的理解。

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句子,要理解其含义首先要弄清这句话是单句还是复句。细看此句,陈述的主要对象是“在弹雨中互相救助,虽殒身不恤的事实”,这个“事实”怎么样?陈述的内容是:足为明证。由此可见这是一个长单句。学生无法梳理出句子主干的关键在于其不理解“足为”的含义(足够称得上是,满可以作为),因而也就找不出谓语,再加上宾语“明证”之前插进一个复杂的句子做定语,学生就更加不明白这“明证”该跟谁搭配了。

其次,应理清宾语“明证”之前的定语到底是什么,是多层还是一层。有的学生把它理解为两层,一层是“中国女子的勇毅”,一层是“虽遭阴谋秘计,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这样理解前者倒是可以,后者就说不通了,因为缺主语。主语应是什么?主语是“中国女子的勇毅”,后三个分句分层解释了中国女子的勇毅程度,突出其传承性和坚韧度,让人们从中国女子的勇毅精神中看到希望,受到激励。或者把“中国女子的勇毅,虽遭阴谋秘计,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整体看作一个单句,让“中国女子的勇毅”做主语,让“虽遭阴谋秘计,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整体做谓语也说得通。

有学生认为“虽殒身不恤的事实”这句中“虽”似乎多余,或者是缺少配对使用的关联词。我认为学生的理解有一定的道理,因为从语法结构看,“殒身不恤”和“互相救助”共同修饰“事实”,若在“殒身不恤”前加“虽”,必然要在短语内加“而”,才能表明“殒身”和“不恤”之间的转折关系,進而凝成一体准确修饰“事实”。或者直接去掉“虽”也能达到这个效果。

如果按以上思路理解这句话,就可以将其解释为:至于这一回在弹雨中互相救助,殒身不恤的事实,就更加可以作为中国女子的勇毅虽然遭受阴谋秘计,压抑至数千年,却最终没有消亡的明证。这样理解我们就明白鲁迅写此句的目的了,此段文字,作者先是感叹中国女子干练坚决、百折不回的气概,再通过刘和珍等女子的表现,高度赞美中国女子的勇毅,进而指出纪念“三一八”惨案中牺牲的学生对于将来的意义。

通过对这句话的解析,我深深认识到对高中生进行语法讲解的重要性。它不仅会影响学生对词句的判断、理解,还会影响到学生的表达。语文教师应重视语法教学,全方位助力学生学好语文。

作者简介:刘国芬(1973—),女,湖北省十堰市房县第一中学一级教师,主研方向为阅读与作文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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