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阅读《记念刘和珍君》,感觉还是很喜欢鲁迅的。
我们知道《记念刘和珍君》一文是鲁迅写在3.18惨案之后,题目表达了对刘和珍的纪念,文章内容也围绕记念刘和珍而展开,但是鲁迅的伟大,既有他对后生的热烈的赞扬和督促,最重要的还是他对社会、政府、庸人的全面开火。
特别是读到第二部分的时候,下面的文字,不禁让人反复出声朗读,读出对猛士的敬意,读出对庸人的悲痛。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
此时,我想到了作者笔下的“孔乙己”,鲁迅对他的评价“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在这里没有对庸人的不幸的哀伤,相反考验了庸人,面对不幸的态度“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这似人非人的世界其实何尝不是没有庸人的“贡献”啊,他们不是悲剧的真凶,也不是真凶,他们的冷漠,却滋长了真凶和元凶的存在,庸人是恶人的父母。
鲁迅的杂文就这样:畅快淋漓,而又直击社会,温暖每一位有着悲悯之心的人。纪念的原因就是为了忘却,快意江湖的背后却又快温情款款。
不仅仅这一篇如此,其他的篇章也是这样,高中的时候,我喜欢鲁迅的文章,但是那时候我认识了余秋雨,我觉得余秋雨的文章大气,文气。读到道士塔我会觉得他塑造的那个迂腐的道士真的让人讨厌透顶,我读遍了;读到《遥远的绝响》我觉得魏晋之士真的好勇敢、好独立。。。。。。
在大学,我喜欢季羡林的文字,娓娓道来,就像亲人的谈话,又像老者的谈心,《留德十年》所说是孤独的十年,但是也是成就季老的十年,这十年里他取得了博士学位,实现了自我的突破。
后来又读了很多人的书,但是,现在我觉得还是需要再读鲁迅,教学的过程中我发现,鲁迅的文字真的好友嚼头,汪曾祺的《金岳霖先生》的趣味,朱自清先生《荷塘月色》的清新、杨绛的《老王》的质朴,每一位都有自己的风格,但是走进文字你会发现,他们的文字,让人读着这样的轻松。
出走十年,还是更喜欢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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