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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寿论(3)

福寿论(3)

作者: 快乐大拙 | 来源:发表于2024-04-11 04:24 被阅读0次

    福者,造善之积也;祸者,造不善之积也。鬼神盖不能为人之祸,变不能致人之祸,变不能致人之福,但人积不善之多而煞其命也。富贵者以轾抛取为非分也,贫贱者以佞资取为非分也。神而记之,不人知也。 

    【译文】福运,是做善事日积月累而得到的;祸害,是行不善之事日积月累而得到的。所以鬼神不能给人带来祸患,也不能给人带来福运,只不过是人多行不善之事而结束他的性命。富贵的人凭借权势索取是为过分,贫贱的人利用谄媚和偷盗索取是为过分。(这些事情)神都记下了,而人却不知道。

    悟: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

    一切皆由己造,人在做,天在看,福寿由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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