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克拉克《城市与群星》,心醉神迷,恍惚不能自已。
克拉克是真正的科幻宗师。我所理解的完美科幻作品正是如此:惊人的想象力、大尺度的视野、精准的技术阐释、优雅的叙事,深沉的敬畏感和遗世独立的高远情怀。他的作品没有丝毫烟火气,没有多余的“情感纠葛”,没有无意义的对话,简约至极,锋利至极。
《城市和群星》不算是克拉克最著名的作品,但跟我的阅读趣味格外对路,十几万字的篇幅,我断断续续读了一周,慢慢品味,舍不得一口气读完。中译本(周晓贤译)也相当出色,读来毫无隔阂感,文字流畅妥贴,令人欢喜。真希望《童年的终结》也能有这样一个美好的译本。
《城市与群星》讲述两个彼此隔绝十亿年之久的文明再次遭遇的故事,由此引出一个时间空间绵远巨大到摄人心魄的思想境界。“将宇宙的澎湃激情与高超的文学技巧完美结合”,“描写远未来的最富想象力的作品”。与之相比,某些荷尔蒙分泌明显过多,繁琐无聊的“现代实验小说”就像营养稀薄的文字渣。
他了解到人类并不总是居住在城市之中,自机器人使人免于劳作以来,两种不同类型的文明始终是敌对的。在黎明时代,城市成千上万,但大部分人类宁可生活在较小的乡镇。遍布各地的交通网与瞬时可达的通信手段,使他们能与外界进行必要的交流,他们觉得无须和几百万同胞挤在一起生活。
很久以前,人们寻求不死并最终实现了这一点。他们忘了,一个摒弃死亡的世界必定也摒弃生命。使自己的生命无限延长的能力或许会给人们带来满足,但却造成了种族发展的停滞。许多世代之前,我们放弃了不死,但迪阿斯巴仍然追寻着那个虚幻的梦。这就是我们分道扬镳的原因,也是双方必定永远不再聚首的原因。
《城市与群星》所描述的迪阿斯巴与利斯两种文明的分歧与差异隐喻着机械文明与农耕文明的对立。在小说中,这两种文明都在漫长的岁月中发展到极致,从而暴露出各自复杂的困境。很明显,克拉克从情感上倾向于后者。利斯和我所理解的“小国寡民”的道家乌托邦有许多共通之处。
城市与群星20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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