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听到10年没有见面的朋友要来沪,我十分激动,差点错过了见面的机会,因为犹豫再三买了朋友来之后的回老家的车票,是冥冥之中安排了这次没有预设的汇合,一定要好好珍惜。
这位朋友是我大学同学的好伙伴,有幸我跟她兴趣相投,刚到校不久我们就一起玩上了,一起吃饭、一起打球、一起购物,一改很多大学同学只跟同宿舍人友好的传统,某种程度上扩大了我的认知范围,两个宿舍我几乎畅通,现在会议起来,对我认识周围人事的多样性有很大的帮助,当然当初全然不知这种好处。
现在回忆起来她的身上的确有很多一般的女孩所没有的优点,当然,耳濡目染,我也被潜移默化了很多。
其一,她性格开朗。很多事情都不计计较,每天脸上挂着笑容,水汪汪的大眼睛,清澈透明,那是最美的言语,当然很多人都逃不过这双眼睛的诱惑,她的人缘也很好。其二,人很聪明。班级考试,几乎都没有见到她怎么复习,就能够轻松考个前一前二。还有非常聪明的事情是,军训拉练,紧急集合,她背个小毛毯参加,我们都搞个大被子,跟着跑步。当然这种聪明也表现在她做事情的果断,雷厉风行上。
其三 爱动不爱静。这也许是另一吸引我与她在一起的因素,记得当初我们买了个羽毛球拍,一起打羽毛球,班里的其他同学都是躲在自己的小圈子里不爱动;后来哥哥还送我一幅乒乓球拍,我们又毒太阳下抢占球台一起打球,尽管她没有非常多的参与,但我参加的运动,她都热心的给予支持。我们同是班级里面的篮球队员,和排球队员。
其三 热爱出远门。这也是我们一起最刺激的事情,我们一起深夜逃票,跟她一起去乘火车,到另外一个城市去玩。尽管是深夜,没有座位,查票的来了,我们就当个流动的棋子,乐此不疲的车厢里来回穿梭,期间为她的胆识所折服。我们还一起约了班里的其他几个玩伴,到华山玩,尽管她没有和我们一起去爬山,我们几个都住到她家里,她家就是一个中转站(由于她好像有 晕高症,一次野外实习,爬一个不高的山,没有到山顶,已经面色惨白了)不敢邀请她上山。后来,我们几个还在她所在的城市拍了个合影,可惜,没有等照片洗出来,我们就离开了。
其四 不争名夺利。当初上大学有候选入党积极分子,候选班级领导等,她一概都不参加,其实她号召力应该是有的,大家应该喜欢她的为人,也就是有人格魅力,但她不去争强好胜。
很开心,今天下午就可以见面了,毕业二十年有余,期间见过两次面,这是时隔十年后的第三次见面,充满了期待,凭借我的直觉,她应该不会被岁月冲刷掉那股气息。今天下午见分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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