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幽幽书香潜移默化的熏陶下,浊俗可以变为清雅,奢华可以变为淡泊,促狭可以变为开阔,偏激可以变为平和。在浩瀚无际的书的海洋里,熏染古人逸飞的豪情、横溢的才华、博大的胸怀、独具的人格。林语堂说“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
有人问,女孩子上那么久的学、读那么多的书,最终不还是要回到一座平凡的城市,打一份平常的工,嫁作人妇,洗衣煮饭,相夫教子何苦折腾?杨绛先生曾说:“年轻的时候以为不读书不足以了解人生,直到后来才发现如果不了解人生,是读不懂书的。读书的意义大概就是用生活所感去读书,用读书所得去生活吧。”
真正读懂书才明白:读书和不读书,过得真的是不一样的人生。就算最终跌入繁琐,洗尽铅华,同样的工作,却有不一样的心境;同样的家庭,却有不一样的情调;同样的后代,却有不一样的素养。全世界每年阅读书籍数量排名第一的是犹太人,平均每人一年读书64本。而中国13亿人口,除去教科书,平均每人一年读书1本都不到。一个爱读书的民族,自然是优秀的。自诺贝尔奖设立以来,犹太人共拿走了20%的化学奖、25%的物理学奖、27%的生理与医学奖、41%的经济学奖、12%的文学奖,同时还拿到了1/3以上的普利策奖、1/3以上的奥斯卡奖。而犹太人只占世界人口的0.3“。
读书,让我即使没有富庶的生活,仍有富庶的生命,让我清贫至今也朴素至今平凡至今也善良至今,渺小至今也强大至今。如果你半夜醒来发现自己已经好长时间没读书,而且没有任何负罪感的时候,你就必须知道,你已经堕落了不是说书本本身有多么了不起,而是读书这个行为意味着你没有完全认同这个现实世界,你还有追求,还在奋斗,你还有不满,你还在寻找另一种可能、另一种生活方式。
我读书,就是为了不遇到我不想遇到的人。读书,是为了成为一个有温度、懂情趣、会思考的人。罗曼·罗兰曾说:从来没有人读书,只有人在书中读自己,发现自己或检查自己。深以为然。我自己就是这样的。
每次读书,在书中发现新的知识点、从未遇见的美好句子、发人深省的哲思与不一样的视角时,除了不由自主地集中注意力细细品读、记录,还会对大脑中的知识储备库作一次检索,找到兴趣和不足所在,继而有意识地继续强化输入。而有的时候,却会在只打开一本书目录或序言的那一瞬间,就决定合上书页再也不会去翻看。原因可能是文不对味、价值观相悖,或者书中内容自己早已熟知甚至理解的更为透彻。
人总会愿意在自己喜欢、需要的人和事上去多花时间和精力。读书也是如此。你对什么感兴趣,就会去读什么,你对什么欠缺又需要,就会去读什么。兴趣在哪里,需求在哪里,阅读的方向和重点就在哪里。
读书,就像是读自己。读自己的爱好兴趣,读自己的渴求所需。在读书里认识了解自己,照见短板和欠缺。会读书的人,不会局限于只读有字之书,他还善读人和事这两本无字之书。他们在有字之书里读认知和思辨,在无字之事里长阅历与才干,在无字之人身上学智慧和经验。会读书,就会一直在书中汲取、发现、获得、舍弃,并不断觉知、成长、成熟。
看身边那些历经世事却又懂得抱朴守拙的人,无不是资深的读书人。莫利曾说:“书的真正目的在于诱导头脑自己去思考。”无论是有字之书还是无字之书,带着思考去读,学会借鉴关联,才能觉知、成长的更快。读书就像一个濯洗自己的过程,不断阅读、不断碰撞多元思辨、不断反观,才会洗去浮华,看见真我,一次次遇见更好的自己、更多元的世界、更美的生活。
读书,其实就是读自己。在读书中,更好地认识自己、了解自己、拥抱自己、提升自己,从而遇见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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