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职能部门后的引申
昨天下午,三个分厂长聚在一起说招人的问题,一个说:“20号之前要招一个人啊,没招到可要罚500元啊”,另一个说:“当个饲养员工资就4000多一月,谁愿意从南方跑到东北这么远来啊”,最后一个说:“返聘的又不批”。
从公司配置上来说,是设立有人资的,是已具备相应有职能部门的。
什么是职能部门?公司为什么要设立职能部门?设立职能部门的意义和用处是什么?
职能部门,我的理解是因为某件事物需要专人专做或者是合理分工而对公司整体结构进行的一种拆分,通过一个个这样的拆分,把事物划分到相应的群体或个人。
公司之所以要设立这样的机构是因为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只有通过把不同事物细分归类划分给相应的人员,才可把事情做到更细致、更完美,从而使公司利益最大化。
职能部门的意义和用处是最大可能的解决相应部门中的相应问题,而不是等到事物恶化,需要公司解决或联合部门来解决。职权落实到部门,责任追究到部门人员。
如果相应的职能部门起不到相应的作用了,这个部门就可以被取代了,正如政府部门改革一样,把铁道部取消,划分到交通部设铁道司一样。
我们从管理角度上讲可以对这件事进行得好的实行奖励,进行不好也不能处罚,处罚也是处罚相应人资部门,而不是随意跨越,随意跨越造成的结果就是“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在其位谋其政”,使得各部门职权乱套,责任划分不明或不公,从而致使公司上管理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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