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组织的制度框架,基本都来自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在那个拨乱反正的年代,我们懵懵懂懂地引入了许多新生事物,制度管理便是其中之一。
当然,不可避免地是,大家生吞活剥,东抄西拼,相互模仿,大部分组织的大部分制度大同小异。
这些规章制度一旦汇编成册,就被放在文件夹里,存到档案柜里,基本无人问津。
后来增加的一些制度,基本是哪里起火哪里泼水,出什么问题了,就制定一个什么制度,既缺乏系统性思考,也没有结构化设计。于是,我们常常陷入了一个怪圈,就是不断增加新的制度以解决新的问题。但是让我们苦恼的是,一个制度的诞生,不仅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经常带来一系列新的甚至更大的问题。
在一个组织里应该如何架构自己的制度体系?
从制度经济学角度分析认为,所有的制度都是因为调节影响别人的行为而产生的,这些需要调节的行为不过有四种。
第一种是个人的行为让自己获益,也同时让其他人受益,这种情况需要考虑以什么样的制度鼓励这类行为,包括鼓励到什么程度。
第二种是个人的行为让自己获益,但让其他人受损,这种情况需要考虑以什么样的制度限制或禁止这样的行为,包括限制到什么程度。
第三种是个人的行为让自己受损,也让其他人受损,这种情况需要考虑以什么样的制度禁止此类行为,包括怎样禁止。
第四种是个人的行为让自己受损,但可以使其他人受益,这种情况需要考虑以什么样的制度补偿行为者,包括补偿到什么程度。
如果你把组织中现行的制度放在象限里就会发现,我们组织的大部分制度都在第二、第三象限,也就是大部分都是靠限制和禁止来实现。那么好,这样的制度也许在工业社会、标准化生产的背景下能够产生效率,但是今天我们走向知识型组织的背景下,就显然抑制了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因此,我们需要研究 “缺位” 的制度,而很多时候,我们制度的缺位就在于缺少了第一和第四象限的制度设计上,尤其是第四象限。
我来问你,在你的组织里让一位资深员工来分享一点经验,你会怎么做?
几乎所有人都会选择了第一象限的激励制度,而且他们都认为这是利人利己的行为,因为你分享了不就是你是最大的受益者吗?
因为这个机会,你比别人研究得更深,你的输出就是对你最大的犒赏。
我不得不说,这个想法值得商榷。
这些想法员工可以想,但领导者不能这样想问题。
这位分享者他付出了自己的时间,投入了大量的精力,把自己的个人经验拿出来给组织分享,这个行为的本身是利人损己的行为,应该处于第四象限。
按照第四象限的规则,应该首先想到设计补偿制度。
因此,凡是分享经验的员工,在还没有分享之前,就应该收到一份酬劳作为补偿;表面上看便于员工在产品交易,但本质还是补偿制度。
你仔细想想,第四象限补偿制度的建立是非常微妙的,如果一个人总是分享经验,而没有补偿,总是被认为你分享你成长,时间一长他就不愿意了。
所以组织中的人的激励方式就是两样东西,看见利益、看见成长。
对于领导者来说,这还是先后顺序,先让人看见利益,再看见成长。
你要知道,人性使然,任何在意成长的人在内心是不会拒绝利益的。
因此,当我们在设计制度的时候,都能回到制度的本源,通过这样一个象限图工具来作为脚手架,那么就会发现哪些错位的制度,哪些缺位的制度,从而让制度真正的发力。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