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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之成,要以舍弃万事为代价

一事之成,要以舍弃万事为代价

作者: Ryub | 来源:发表于2018-05-22 16:47 被阅读0次

    精通一艺的人,纵然技艺还不够纯熟,较之聪颖但不专攻一样的人,也有过之而无不及。大体上,前者专心致志、谨慎行事,而后者恃才妄为、做事轻率。两者是有差别的。

    这个道理不仅限于某门技艺。平常的作为与用心,如果因拙而谨慎,则得其根本;如果因巧而轻率,则失其根本。

    有一人送其子去做法师,对他说:“你要专心学佛,通晓因果之理,以后能以说经之业立身处世。”其子遵从父亲的教诲,要成为一名讲经师。

    而在学经之前,他要先学习骑马。因为他考虑到自己无车无轿,假如有人请他当导师去做法事,一定会牵马来迎接,自己如果像臀如桃核之人在鞍上坐不稳实,掉下马来,岂不是大可担忧之事?

    又,在做完法事之后,众人没准要请法师饮酒,如果滴酒不沾,施主们势必大扫其兴,所以还要练习酒宴中要唱的早歌。

    他对这两种艺能,学习起来渐觉其味无穷,就益发沉浸其中,力求专精,以至于根本没时间学习说经,在转眼之间,年龄就老了。

    不仅这个法师如此,世上大多数人都是这样。

    年少的时候,想学很多立身的本事,还样样都想有大成就,要不研习技艺,要不潜修学问,颇为费心地谋划着长远之计。之后,想到来日方长,就心生怠惰,只在眼前的琐事中空度时日,到老都还一事无成。这个时候,一艺未精,并不如当初设想那样能够借以立身处世,就算后悔,也没法返老还童了,反而会像下坡的车轮那般,急速地衰老下去。

    所以一生中最想做的几件事,哪一件最重要,要深思熟虑,仔细比较。一旦找出最重要的事,就不要再考虑其他事情,只专心专意地致力于此事就行。一天或一个时辰之中,也会有众多事务摆在面前,同样也只需做其中最为有用的那一件,其余的都可以放置不顾,而把全副精力放在这第一大事上。如果该放弃的一样也放不下,贪多务杂,必然一事无成。

    可用围棋来打个比方。下棋时,双方都不会草率落子,所以要先于对手舍小而求大;然而弃三子吃掉十子容易,弃十子吃掉十一子难。虽然能多吃一子自己也愿意,但是要弃掉十子之多,心中会痛惜不舍,不愿意用这么大的代价换取微小的优势。此处不愿,就转向它处,它处仍不愿,则又失去先机。

    有人因急事,自京城赶赴东山,到了后,才想起西山之事或者更需办妥,这时就该在对方门前转身返回,去办那西山的事。但他转念想,既然已经到了这里,不妨就先把这里的事谈妥,况且西山的事并无期限,等回去后再说吧。于是一时的懈怠便成终生的懈怠,不可不引以为戒。

    立志要成就一事的人,就不要因他事之无法兼顾而感到痛惜;也不要因他人之嘲笑自己有诸般不能而感到羞耻。一事之成,要以舍弃万事为代价。

    集会之众人中,有人说:“据说和歌中‘赤穗之芒’尚有别种说法,渡边的某法师曾从上辈人那里听说过。”登莲法师在座,其时外面正下着雨,就说:“谁有蓑衣斗笠,借我一用?此刻就想去渡边法师处请教此事。”那人说:“何必着急,雨停了再去不迟。”法师说:“休说这等无理的话,人命关天,岂能等到雨停再说?此刻我可能死去,那位上人亦可能死去,那找谁去请教此事呢?”说罢,疾步而出,而最终得以如愿。

    这则佚闻真是发人深省。《论语》云:“敏则有功。”要把法师这种急于求知的心态,用于修得一大事因缘上。

    摘录自 ---吉田兼好《徒然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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