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里面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这“六如”形象地描述了“有为法”。在佛学经典《百法明门论》里面提到“无为法”,这是跟“有为法”相对应的。“有为法”是众多条件组合而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因缘和合”,而无为法则不受任何条件的约束,也不会因为任何条件而改变,含有“如如不动”的意思,也就是《金刚经》里面提到的“如来”,“无所从来亦无所去”。
为什么既说“有为法”又说“无为法”呢?“有为法”让我们知道事物的发生是有原因的,“无为法”则告诉我们,事物发生的原因和事物本身也是会消失改变的,所以不要以为我们掌握了一些条件,事物就能保持一直不变了。事物始终在变化的,我们也需要用变化的眼光去对待一切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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