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时期,我们在城市生活,晚饭吃过,爸爸大声地叫我:“姑娘!走!出去溜达溜达!”我正答应着,他乐呵呵地哼哼着:“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语调带着抑扬顿挫,层次分明,好像要证实他提议的正确性。
穿过院子胡同,是一条长长窄窄的小街。向右一百米通到尽头的公共厕所,向左走到头至少要十分钟。我在这条街上跳过皮筋,扔过口袋,打过羽毛球,也和邻居小朋友闹过别扭;我在这条街上读过不想睡午觉的幼儿园,去过卖瓶酒卖文具的食杂店,路过过臭烘烘地垃圾站。
爸爸身材高大,他的手握着我的手,好像我是大头儿子。我们最喜欢玩的游戏是‘为瞎子领路’——两个人轮流做‘瞎子’,被对方带着走。
爸爸闭上了眼睛,步子迈小了许多,两只大手夹着我的小手。我牵着他时,心里会不自觉地警惕起来,因为爸爸“瞎”了,我是他的眼,是他的拐杖,是他目前唯一的依靠,我要对爸爸的安全负责。
月光像个路灯,把我们的影子照地细长又黝黑。
向前直行,看不出爸爸有什么害怕,但我会把他转几圈,走着走着,拐到一个宽敞的空地,面对一堵墙或是车库门。
“这是哪里?”他睁开眼开始适应黑暗。
“你猜?”我在后面推着他的背,以防他转身。
“是老童家?”
“不对。”
“是烤串家附近!”爸爸还在耐心地猜。
“也不对。”我笑嘻嘻地说。
“哎呀呀,不知道了。”爸爸开始认输了。
他睁眼,回头一看,原来是在我同学家附近。我开心地跑开好像自己赢什么似的。
爸爸牵着我这个‘瞎子’时,转完圈圈我就蒙了,彻底走在黑暗中,但是,我还是相信爸爸,只要我们拉着手,他带着我去哪儿,我就跟着去哪儿,况且,这条街我已经独自上学走过好几年。爸爸也很聪明,没走几步就能找到隐秘的位置,他让我摸摸前面的物体,问我在哪,我猜了一次没中,就迫不及待的转身。我们从来没有假装睁眼睛过,真装瞎才好玩。
这个游戏我们玩地乐此不疲,好像即使对一个事物有了许多了解,仍然有未知的部分、令人好奇的部分存在。可惜,我们没有把这份好奇心留在后来对彼此的了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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