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初识纳兰容若时16岁,女同桌介绍的。
好吧,遵循影视剧里的狗血桥段,接纳兰前辈该杀青了,故事的女主闪亮登场。
同桌是个瘦弱的小女生,等等,这话有点昧良心,我更正一下,同桌是个瘦女生,至于“弱小”,即使我想说,她也不会同意,一记黑虎掏心打来,你必然被打成内伤,时隔多年后,有一种撒娇叫做“小拳拳捶胸口”,但是我确认她一定不是撒娇,而是胸口碎大石,她是抡锤的人。
她一袭长发,从来不用卡子、皮筋等俗物来收拾,而是用簪,对,你没有听错就是古代人用的长20公分左右,一端饰有凤凰孔雀,一端尖锐无比的簪子,只见她把长发跟扭麻花似的拧在头顶上,用那锋利的簪子插进头发里,固定在头顶上,那样子有点像日本的武士,却也不失古典美女的风雅。
以前不明白簪子为何一端要做的如此锋利,同桌给出了一个精确完美的答案,你跟人干架时,簪子可以做武器,不把别人弄死,就让自己死给对手看。望着她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样子,我居然不知羞耻的点了点头。
曾经我们发誓要好好学一下英语,于是互相在手指上写单词,家乡的盛夏总是很炎热,头顶上空的电风扇一圈又一圈的转动,产生的热风直熏着我们,汗水滴答滴答的从脸上洒落在课本上,所落之处,字迹即可浑浊不清,她的衫上也留下一波波水纹,先是用纸擦汗,感觉不过瘾,索性直接用手招呼,这一擦奇迹就发生了,写在手上的单词混合着汗水成了新型墨水,每一次都在脸上留下浓妆淡抹的一笔,好一幅浑然天成的水墨画哦。
基于拥有这种超强的实践经验,她选择了学美术,我一直觉得这个专业跟她的气质很符,她平时的衣着打扮就是一幅行走的水墨画,现在可好,有事没事就可以在衣服上、脸上进行创作了,后来又选择去东北佳木斯大学继续学习,好家伙这地儿也忒符合她的性格了。
30多个小时车程,佳木斯的天很低,太阳出来的早,霞光很美。
见到她时,飘逸的长发已经变成了短发,簪也不见了,装扮落入了俗套,她正忙着向新生吆喝着卖床垫,一口东北话说的贼溜,物华天宝呀,硬是把一个富有江南水乡风雅气质的妹子感染成了剽悍的女汉子,这松花江水,这肥沃的黑土地真他娘的养人!
最近购置了新房,找她帮忙给设计,二话没说答应了,我默默的感叹,当年的一记记黑户掏心拳也算没有白挨。
何似春风拂杨柳,娟娟细水萦梦留,时常会想起,青春最二的模样。
同桌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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