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早餐的时候,辅以芥末,让我特别开心。
与它“结识”在十八年前。那天,被他牵着走进西餐厅,“灯光摇曳情荡漾,琼浆玉液推杯盏”,两人 “素言萦绕耳,浅笑忆流年”,气氛甚是融洽。我慢慢地切下一小块儿牛扒,不同以往,将它放进了甚是漂亮的绿色蘸料中,刚好对面的翩翩帅哥交言于我,倾耳而听,笑颜以对,叉子尽头的那块小牛扒不免在料汁中多浸了几下。
入口,只觉怒发冲冠,一下子就炸了毛,七窍瞬间通八窍,脑袋里横空出世许多“小爪子”来,头被憋大了N圈,那种骇世感惊遍全身。面对这没法收场的狼狈,我立马躲进了洗手间,开始抑制不住地声泪俱下……绝对震撼的“第一次”,后来让我深深地记住了它——芥末!半晌的静气凝神,终于整理好自己,那边“彬彬有礼”,这边继续“温文尔雅”。
不知道是不是上了年岁,喜欢追忆过去的“细细碎碎”。想起这事儿,马上跑去问平爸。原来当时的他并不是有修养地用淡然化解我的尴尬,而是根本没注意到啊,这当时可是为他加了很多分!
小平听了我形容第一次吃芥末时的感觉,笑得不行,问,那现在怎么喜欢了呢?因为生鱼片啊!当你喜欢某种事物,那他周遭的一切便会一并喜欢!小平复笑。
后记:前两天,我兴奋地对小平说,“妈妈在简书里得到了两块'糖',可以兑现的!”小平淡然地回应,“那天我想给你'花花'时就知道了。”“你有读妈妈的文字?”“嗯,写得不好!”
虽然小平同学有些让妈妈下不来台,但我甚是喜欢这样爽直的他。不过,作为妈妈的我,要不要告诉他,先扬后抑,既可以照顾对方的感受,又让对方易于接受?这样做,他属于社会人的部分就会愈大吧!
做自己喜欢又不会影响到别人的事情,即便做得不够好,喜欢就好!
谢谢那位做好事不留名的亲!∠(`ω´*)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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