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那个男孩,在最后离开时告诉了她他的名字柯景苏
而她也很快要离开,
白叔叔去寻医了,她等他一个月
白卿离也讨厌莳南君,从小就讨厌,只不过他的讨厌与柯景苏不同他有原因,因为她抢走了父皇的关注。
初春,她十七岁,盘腿坐在湖边钓鱼。
十七岁的她,当真配得上
美人临世,倾国倾城。
天青色的长裙,裙琚上绣着淡雅的兰花,乌黑柔亮的长发,用一根质地温凉的墨玉簪扎起,额前缀有细细的刘海,眉不扫而黛,眸子似上好的白玉,渗进了稀稀拉拉的阳光,亮得惊人,是一抹暖色。
白皙绝美的脸庞,薄凉的粉唇,嘴角轻噙一抹淡笑,蛊人心扉,让人不自觉就看得痴了。
可惜,他是白卿离。
他从此路过,却谁也不曾入谁眼
白卿离一身黑色锦袍,墨冠束发脸如雕刻般棱角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却也冷漠异常,令人想要靠近,却又不敢靠近。
他是天生的王者,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不容任何人违逆。
但这只是别人眼中的白卿离。
在莳南君心中,他,白卿离,事事都要夺第一的小屁孩。虽然他们没有见过面。
例如, 她喜欢画画,第二天,就传来,六皇子白卿离请了了皇都最好的画师教他画画,画艺突飞猛进,还得到了皇都一群专业人士的赞不绝口,一画千金难求。
她喜欢钓鱼,第二天就传来,六皇子白卿离坐在湖边钓鱼,一天就钓了上百来条,令人称奇。
她是白国第一美人,第二天六皇子白卿离就成了白国第一美男
她喜欢做菜,后来他就练就了一手好厨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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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事件还有很多就不一一细说了。
当然,长大了的白卿离可没那么幼稚,只是依旧事事都要当第一
“君子,君子,好久没见了,我好想你。”一个女孩从他身边跑过,欢呼雀跃,带着欣喜
那是清丽向莳南君奔去
这样的动静,白卿离看到了莳南君,莳南君也看到了白卿离。
她对他轻轻一笑,那笑容是给他的,因为她笑的时候,那双明亮的眼睛是看着他的。
这就是他明争暗斗了多年却未从蒙面的敌人,一个笑容就足以让人惊艳的女孩。
父皇不在,她没有了靠山,虽然不能动她,但给她点苦头尝尝还是没有问题的。
嗯,心情好了很多。
莳南君看到他了,那就是白卿离,跟白叔叔有五分像,不过跟她想象的可不太一样。毕竟呢?在她心里,白卿离是个事事都要争第一的小屁孩,差距有点大。
这就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没有说话,没有交锋,没有争吵,没有火花,只是远远的见了一面。
隔天,传来圣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南君小姐品性娴良,端庄贤淑,一心向佛,特赐一千经书,愿南君小姐虔心抄写,钦此。”
传话的王公公,念完圣旨后,见没有旁人后,语重心长的对莳南君说:“你也向来知道,陛下向来与你不合,这次也是有心刁难你,没事,他动不了你。以后若是他欺负你,尽管托人告诉老奴,老奴多的是治他的法子,还有老皇帝给你的空白圣旨要会用,别省着。至于这次,经书你想抄就抄,静静心也不错,不想抄也没人能拿你怎样。”
“知道了,多坐会再走吧,反正有我给你做靠山。”莳南君撇着小嘴,明亮的眼睛带着期待与恋恋不舍。
“得了吧,老奴可不像你每天都这么闲。”他摆摆手,算是拒绝。
“那么亲一个。”她送他出门
“不要,大姑娘家家的也不知道害臊,也亏你对着老奴这老脸亲的下去。”
“那么抱一个。”
“也不要,你对老奴都这样腻歪,那以后嫁了人可怎么着?”想到这他有些心酸,养了这么久的娃,以后要送给别人了,成了别人的宝。
突然温暖向他袭来,她轻轻拥抱了他一下,“别想那么多,我还是我,肢体语言是表达感情的重要途径,还有,我爱你。”最后的那三个字,让他心头一暖。
“好了,回见。”她对着他挥手告别。
这次他不再说什么,也不需要 说什么 。
她看着王公公离去,直到背影消失不见,才回了房间抄经书。
这是她的爱好,喜欢看着别人的背影消失不见,目送着别人离开。
一千经书,有的忙了。反正,不急,慢慢来。
她大约抄了五天后。
她院子里绑了很多条绳子,绳子上挂着一张一张抄写好的经书,淡黄色的纸页,墨色的字体,相得映彰,她搬了一张桌子在院中间。
她的院子叫——莳南院,里面住了君子。院里有一棵上百年的樱花树,是柯景苏废了好大功夫给她弄来的。现在还没有开花,结了淡粉色的花苞。
绳子都是系在树的枝干上。
她抄好一张,她就挂一张。抄完一本后就装订起来。
门被推开,是白卿离。
恰好他今天有时间,就顺便来看看她抄经书抄的怎么样。一千经书有她好受的。幸灾乐祸。
可他看见,院中的她,在阳光下执着毛笔,神色安静,眸子专注认真,身后是挂在绳子上的淡黄色纸张,她头上仿佛有佛光庇佑,身旁仿佛有经文流动,圣洁。
她没有发现他的到来,他也没有打扰她,悄悄离去。
看来抄经书对她来说,不是惩罚,那么,换一个。
下午,传来圣旨,大意是皇上要见南君小姐,请南君小姐去马场。
这次,传话的公公不是上次那个,而是个年轻的小公公,恭敬有礼。
“那这经书。”莳南君问。
“不用抄了,南君小姐尽管跟奴才走便是。”
说实话,她想抄完。
但是,也不是多大的事。
“去,把苹果放在头上,安安静静给朕站着。”白卿离见她来了,使唤她。
今天的白卿离手持长弓,一身黑色长衫,俊逸逼人。
她乖乖地接过侍女手中的苹果,放在了头上,安安静静在远处站着,嘴角勾勒起一抹淡淡的浅笑,也很安静。
他冷笑,现在还笑得出来,一会让你哭。
他搭箭,拉弓,动作流畅,丝毫不拖泥带水。箭飞了出去,射中了她头上的苹果。
很好,竟然不怕,有胆量,那就多来几箭。
她不怕是因为没什么好怕的,她命大,不会就这么死了,因为她要长大去找她爹娘。而且白卿离的箭术是一等一的好,当初,她也来兴趣,学了射箭,教她的师傅说,她不适合学射箭。结果,后来自然传来,白卿离能够百步穿杨。
箭无虚发,都穿过了苹果。
胆子蛮大,那么,换一个。
骑马。
“南君小姐,有胆识,现在朕想见识一下你的马术,可否有幸?”
“我不会骑马。”白叔叔免去了她所有的礼数。
“南君小姐过谦了,朕不会介意。”
无奈之下,她挑了匹温顺的枣红色小马,她不会骑马,只学会了漂亮干练的上马姿势,唬人而已。
白卿离看着她翻身上马,动作流畅,白色的衣袂在阳光下划出了好看的弧度,颇有侠女风范。
然后他就发现她是真的不会骑马,上去之后手脚都不知道放在哪里了。
他骑着马到她身旁,瞬间比她高了半个身子,高高在上俯视着她说:“真不会骑马,要朕教你吗?”
“好。”她抬头仰望着他,眼睛亮亮的,嘴角缓缓绽放出一个大大的笑容。那光射进了他心里,他看进了她眼底,里面有光流动。
嗯,身下的小马很乖,很乖地让他一下一下地顺着毛,但她知道,它也向往着和其他马一样,在路上飞奔。所以,她没有拒绝。
“掌握缰绳很重要,左右决定了马头的调转方向,松紧程度决定了马匹的起止快慢。”
“头部和脊椎保持自然的正直, 肩膀放松,挺胸抬头,不要老去低头看马。”
他的嗓音冷冽,微微低沉,很好听,不急不缓,时不时就提醒一句。
“我很棒,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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