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喜欢过一个人吗?
我指得是,非她不娶、非他不嫁的那种。
有人问我,你大学为什么不谈恋爱啊?
答曰:因为我又胖又丑,没人追我呀!
其实,除了外观因素外,更大的原因是,我喜欢的那个人,他不想跟我谈恋爱。
没错,这是一场悲剧性的暗恋,而且这场暗恋持续了四年,甚至还会更久……
我喜欢他,这事我自己知道,我朋友知道,他也知道。
喜欢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不是他在讲台上发言的时候,也不是他认真回答老师问题的时候。
而是他那双眼睛无意识地、不偏不倚地落在我目光里的时候。
那个时候,我觉得我完了。
林燕妮说,一见杨过误终身。
喜欢他,可能是我做得最荒唐的一件事。
他的出现,对我来说是末日性的灾难。
他的每个表情,甚至动作、呼吸,无一不深深地牵引着我的情绪。
你说暗恋很正常,时间会冲淡一切虚无感。
可我觉得时间像水,在阅人无数之后,它将我的心、我的眼睛冲洗地更加健康、明亮。
我是爱他的,包括优点、缺点。
不,更确切地说,我眼里的他没有优点或是缺点,只有特点。
我喜欢他,包括一切可承受的与不可承受的。
我不会认为他所说所做全是对的,但至少都是合理的,且都是在我理解范围之内的,而我的理解范围,是随着他的生活形态扩张的。
说到底,我是一个自卑的人。
我自卑,但不内向。
他内向,但不自卑。
有一天,我在空间写下“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他却不解风情地补充了两句自己编的诗句,具体内容我忘了,反正是很有内涵但与原句极不相称的励志辞义。
说到这儿,我突然觉得自己可能不喜欢他了,或者说,我已经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喜欢他了。
我开始记不清他说的话,记不清他的习惯和面容,记不清我们有限的交集,我只记得我喜欢他。
我陷入了自己的执念,有意义或是无意义。
他喜欢纳兰性德,我从朋友那里听说这件事后,足足郁闷了一个月。
容若呵,在我眼里是一个多情、闷骚的诗人,我为这事郁闷,不是因为他喜欢纳兰容若,而是因为我整整一个月都在恶补纳兰容若的文集。
我觉得他喜欢的,我必须比他还要喜欢。他热爱的,我要比他更加热爱。
毫无疑问,在感情方面,我的处理方式和表达能力是愚蠢的。
现如今,我们各执己梦、分道扬镳。
不舍又能怎样,我想,只要他说一句“跟我走吧”,我就会毫不犹豫地跟他走。
可是他没有说,连句“再见”都没说。
在喜欢他这件事情上,我是偏执的,他是吝啬的。
或许,我们这辈子都不可能再见了。
他出现在我生命里的那几年,就像昙花一现。
他让我的情绪丰沛,让我拥有爱的能力,让我了解自己所能坚持的极限。
我试着去忘记他,开始崭新的生活。
生活却说,你越想回避什么,什么就越深刻。
我喜欢他,可能是命运的选择。
我无法摆脱命运,就像我无法忘记那个爱且深爱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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