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化论最通俗的表达总结起来就八个字“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其中暗示了生命间的竞争与对抗,似乎自己成功尚不足够,非要他人失败才可。这一观点不免让人感到沮丧,难道我们熟知的“人之初,性本善”只是一种虚假的自我安慰吗?
对于这个问题,《自私的基因》这本书给出了自己的答案。通过基因的视角来看待生命,用博弈论的方法进行推演,最终得出:即使我们都由自私的基因掌舵,好人也终会有好报这一令人印象深刻的结论。
这本畅销了四十年的生物学科普,从问世以来就一直备受关注,作者道金斯在书中独辟蹊径地提出,演化的基本单位是基因而不是种群,个体生物不过是基因的载体,是基因用来保存自身并不断复制的生存机器。
我们都知道,基因是不观察世界的,不捕食也不从捕食者处逃离,它唯一的目的就是制造自身更多的拷贝,以此来达到不朽。
但这里会有个矛盾之处。如果基因的存在只是为了能尽可能多的复制,显然人类这种有自我意识的载体是不够好的。因为我们会选择不生育、同性恋,甚至自杀来“反抗”基因。那为什么还会有人类呢?
对此我的理解是,我们作为通过大力开发智力得以在大自然中占领一席之地的生物,自由意识只是一个副产品。
它或许影响了基因复制的效率,但至少还是一个可容许存在的差错。大自然中没有完美的生物,基因的载体不需要完美,只需要暂时存活下来,能复制基因就行。即使有一天人类因为自由意识灭绝了,基因还会找到新的载体重新开始前进。
说到底,泼天的运气辅以千千万万代成功的积累,造就了人类这个随机+筛选的结果。之后的事,基因也无能为力。
承认了“我命由我不由基因”后,就应该考虑如果采取尽可能的消耗别人,以便占领更多资源的策略是不是真的对自己有好处呢?答案恰恰相反,互助与合作才对人类更加有利。
书中引用了经典的囚徒博弈:
一个银行家判定两位玩家输赢,赢家得钱,输家罚钱。当两位玩家都选择合作时,银行家同时给两人10元;两人都选择背叛,每人罚10元;一方选择背叛,一方选择合作,则选择背叛的人得500元,而选择合作的人罚100元。选择的困境就在于你不知道对方会选什么。
自己选合作对方也选合作,得到10元,微小奖励。
自己选合作而对方选背叛,失去100元,巨大损失。
自己选背叛对方选合作,得到500元,巨大奖励。
自己选背叛对方也选背叛,失去10元,微小损失。
显然,直接选背叛可以避免掉损失100元这一最坏的结果,让自己先立于一个安全之地。如果两位玩家都认定应该先保全自己,从而选择了背叛,那结果永远会是两人都罚10元,没人赢钱。
想要避免掉“枪响之后,没有赢家”的局面,只能是两位玩家联手,一起选合作。这样就可以从银行家手里持续赢到钱,虽然每次的奖励微小但当连续超过10次以后,积累起来的总数就会超过对方选择背叛会带来的损失,并且合作的次数越多得到的奖励越大。
显而易见,只做一锤子买卖,首先选择背叛会有机会获得巨大奖励,值得冒险。但若是要多次玩这个游戏,那采用“善良”的策略,积极与对方玩家合作才是王道。(即使你每次遇到的玩家都不同,仍然适用。)
我们人类并不像大马哈鱼那样,产完卵就死,我们的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在此期间会无数次需要与他人配合,在同一种规则下共同玩一种游戏。如果一直坚持“背叛”,你终将耗尽运气,无从立足。所以克制贪婪,试着做一个好人才是最大的利益所在。
不得不说,我喜欢书中得出的这个结论。虽然我知道这个世界有它自己的法则,从来不好也不坏,但我仍然期待着在目力所及之处多看到一些温暖与希望,好在万水千山历悲欢之后,仍能认为,人间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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