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之名的恶,该如何?
最近在几个平台看待关于李星星事件的报道,心中愤怒,夹杂着无奈,对以爱之名的恶不寒而栗。
类似的报道看过太多,不禁想起北大法学院为爱自杀的包丽,为爱伤害自己,践踏自己的灵魂,卑微到尘埃,换来的只不过是别人更加的轻贱自己。
女孩啊,远离那些以爱之名践踏自己灵魂的人吧,如果在一段感情当中你感觉自尊被践踏,人格被扭曲,精神被摧残~那么你要告诉自己这不是真正的爱啊,你一定不要因为别人一句“我爱你”就捧上整颗心给他。好的爱情是互相滋养,一定会让你变得越来越好。相反,如果一段爱情对你来说感觉不断被消耗,那么要警惕,这不是真正的爱情。
我想到一个词“杀人诛心”,从精神上摧毁一个人,比使用刀剑更残忍。以爱之名把人逼向深渊,这种恶应该被曝光,应该被千夫所指。
愿每个善良的人:三冬暖,春不寒,黑夜有灯,下雨有伞,一路上有良人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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