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离开我,大约很久了吧,我已经不太记得时间。有人说,时光终究会让人淡忘一切,似乎的确是这样,在我心里,时光渐渐地,朦胧了她的模样,我暗自庆幸,或许这样,我才能真正忘了她,做回那个曾经的少年。
然而我错了,每当我想谈恋爱的时候,她都还会调皮地蹦出来,让那个女孩黯然失色,这一刻,我似乎明白,也许,她已经拿走了我所有的喜欢,也许,我再也喜欢不上别的姑娘。
人们常常会在某些事情上欺骗自己,我也一样。后来才发现,我从未真正忘记和她的点点滴滴。最初和她相见,是在一个小小的奶茶店。斟下两杯热腾腾的奶茶,我们畅谈着各自的过往,聆听着彼此对未来的希冀。想来,那是多么愉快的时光。后来的每个傍晚,我都会送她回学校最东面的宿舍,然后自己再走回最西面的家,冬天的风在我的脖颈里倒灌,可我依然哼唱着歌谣,一个人的路上亦可欢欣雀跃,我以为心里有了她,不论身在何方,亦不再孤独。那时的我太单纯,那时的我不懂浪漫,以为对一个女孩好,就可以得到她的心。
终有一天,她对我说:“我们分手吧,对于你的好,我只有感动,没有心动了。”那一瞬,我大脑一片空白。我没有挽留她,因为我不想让她继续为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为难。祝福还没有发出去,消息旁便多出了一个红色感叹,我不禁自嘲着,或许她从来就没有在乎过自己,或许我该把自己的喜欢留着点,也许付出了太多,就不再会有人珍惜了吧。
她走了,带走了我所有的喜欢,后来的一周,我翘了所有的课,我苦苦思索着,反省着,也试着用一句“天涯何处无芳草”来为自己解脱,可是我是何等的幼稚,她留下的那深深的烙印,又岂是一个星期的时间就可以淡化的呢?
不喜欢终究是不喜欢,不论你多么努力也休想去改变,因为喜欢的人不需要你刻意去改变自己。这个道理,我早已在脑海里回放了n遍,道理都明白,可忘却太难。我不知道我还要花多久才能走出这个阴影,我不知道我还要经历多少乍见之欢。
也许是今生今世,彼此缘分不够吧。但愿下辈子,我能够变成她喜欢的样子,与她携手到老。不论如何,祝福她,那个我喜欢过的姑娘,纵使世事纷扰,愿你依旧有个可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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