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好像醒了,又好像没醒。打了个哈欠,翻身下床穿好鞋子,对着镜子使劲挤几颗红肿的痘痘。
上火了?还是重返十八岁?后者更好吧!他感叹自己已奔三,岁月催人老。
地板到处都是脏兮兮的,反正顶上的灯暗昏昏的,他就当看不见。
前天和他同住的最后一位室友也搬离出去了,带着他女朋友送的小奶狗;黑色的眼睛,白色的毛。
他最讨厌狗了,尤其是女朋友送的狗。
为什么分手要送狗?
他想了想,最后得出一个结论:
单身狗!single dog!
那群年轻人说得他都厌倦了。
快十点的时候,他才匆匆赶到公司。
因为是外包的缘故,他作为驻场的运营,自然没有考勤的要求。
“早!”他朝和合作公司的同事打招呼,他们俩共同负责一个项目。
对方也报以热情,“早!”
他眼睛盯着电脑屏幕,“这个怎么操作的?就那个匹配的公式。”
同事虽然有点不悦,但还是悉心给他讲解,“前段时间我已经教过给你了,让你下班后或空闲的时候上手机看一下教程呢。现在很方便。”
“嗯。”他说,“昨天我看到外面有家水煮鱼不错,要不下班咱们去吃。我请你好了!”
同事的气消了。“这么好。”
“肯定啦!我们什么关系。”
四点的时候,他见没什么事情,便说,“我先下班了。”他见同事微微点头,心里悻悻然走了。
其实他并非没有事情;但不多,可以交给同事去处理。
在他的眼里,同事什么都会,又没有小心眼,还乐于助人。
他平时上班最喜欢做的事情便是「摸鱼」,偶尔花点钱请同事吃个饭,喝瓶饮料什么的,就足以使自己快乐一整天。
这是工作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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