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人做不得,越做越缺德,”这句话用在周姐身上实在太贴切不过了。
周姐是我们的老顾客,也是我们江苏老乡。早年嫁在了上海,夫妻两个勤俭持家。婚后攒钱在家附近买了间老房子,出租给别人。
后来如果不是她二姐的女儿离婚,就不会有现在这样气人的事。周姐的外甥女本来也是嫁在上海,不知道为什么离婚了。带着女儿离开前夫家,没有房子住。户口当时已经迁到上海没地方挂。
周姐的二姐心疼自己女儿,就叫周姐把房子租给她女儿,说租给别人不如租给自己人,放心一点。周姐想着总归是自己外甥女,看她们可怜,就把房子租给她们住。二姐又说外甥女小孩要上学了,如果户口不在这里,附近学校上不了。于是周姐就让外甥女母女户口报在了她们房子里。这一住就是十多年,房租从当时的五百块一直没涨过一分钱。这十几年相处还算比较融洽。
如果不是因为这次拆迁,这份亲情可能会一直保持下去。去年年底周姐老房子开始拆迁了,本来这间房子是周姐夫妻购买的,跟外甥女没有一点关系,外甥女只要在动迁组规定的时间搬走就好了。但是问题出现了,外甥女以户口在里面为由不同意搬走,必须周姐要给她户口补偿费才肯搬家,而且说她们在这住了这么久,现在没有地方去。
多次商谈下,周姐没有办法,最后同意给外甥女四十万补偿款,外甥女才搬走。周姐剪头发把这些说给我听,我听听也觉得这个事情真是想不通。本来周姐当初是看外甥女没地方住,母女两个挺可怜的,帮助她们度过难关,她们应该感激周姐才对,人家买的房子动迁你又没出钱,怎么能恩将仇报呢?周姐说算了,不想跟外甥女走法律程序了,那样又伤精神又伤心。因为这件事,周姐被自己老公女儿一顿埋怨。
周姐说:“真是好人做不得,越做越缺德”,因为就这样给了钱,她外甥女还觉得她们给她补偿太少了,很不情愿地搬走,亲情也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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