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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建模的九大形式,你知道吗?(下)

大数据建模的九大形式,你知道吗?(下)

作者: 陈安妮annie1 | 来源:发表于2017-12-27 11:59 被阅读0次


    第五,模式律(大卫律):数据中总含有模式。

    我们可能预料到一些数据挖掘项目会失败,因为解决业务问题的模式并不存在于数据中,但是这与数据挖掘者的实践经验并不相关。

    这是因为:在一个与业务相关的数据集中总会发现一些有趣的东西,以至于即使一些期望的模式不能被发现,但其他的一些有用的东西可能会被 发现(这与数据挖掘者的实践经验是相关的);除非业务专家期望的模式存在,否则数据挖掘项目不会进行,这不应感到奇怪,因为业务专家通常是对的。

    “数据中总含有模式。”这个观点,基于客户关系的数据挖掘项目,总是存在着这样的模式即客户未来的行为总是和先前的行为相关,显然这些模式是有利可图的。但是,数据挖掘者的经验不仅仅局限于客户关系管理问题,任何数据挖掘问题都会存在模式。

    第六,洞察律:数据挖掘增大对业务的认知。

    这个定律接近了数据挖掘的核心:为什么数据挖掘必须是一个业务过程而不是一个技术过程。

    业务问题是由人而非算法解决的。数据挖 掘者和业务专家从问题中找到解决方案,即从问题的定义域上达到业务目标需要的模式。数据挖掘完全或部分有助于这个认知过程。数据挖掘算法揭示的模式通常不 是人类以正常的方式所能认识到的。综合这些算法和人类正常的感知的数据挖掘过程在本质上是敏捷的。在数据挖掘过程中,问题解决者解释数据挖掘算法产生的结 果,并统一到业务理解上,因此这是一个业务过程。

    数据挖掘提供一个类似的“智能放大器”,帮助业务专家解决他们不能单独完成的业务问题。

    总之,数据挖掘算法提供一种超越人类以正常方式探索模式的能力,数据挖掘过程允许数据挖掘者和业务专家将这种能力融合在他们的各自的问题的中和业务过程中。

    第七,预测律:预测提高了信息泛化能力。

    “预测”已经成为数据挖掘模型可以做什么的可接受的描述,即我们常说的“预测模型”和“预测分析”。这是因为许多流行的数据挖掘模型经常使用“预测最可能的结果”(或者解释可能的结果如何有可能)。这种方法是分类和回归模型的典型应用。

    但是,其他类型的数据挖掘模型,比如聚类和关联模型也有“预测”的特征。这是一个含义比较模糊的术语。一个聚类模型被描述为“预测”一个个体属于哪个群体,一个关联模型可能被描述为基于已知基本属性“预测”一个或更多属性。

    一个分类模型可能被说成可以预测客户行为—-更加确切的说它可以预测以某种确定行为的目标客户,即使不是所有的目标个体的行为都符合“预测”的结果。一个诈骗检测模型可能被说成可以预测个别交易是否具有高风险性,即使不是所有的预测的交易都有欺诈行为。

    “预测”这个术语广泛的使用导致了所谓的“预测分析”被作为数据挖掘的总称,并且在业务解决方案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我们应该意识到这不是日常所说的“预测”,我们不能期望预测一个特殊个体的行为或者一个特别的欺诈调查结果。

    第八,价值律:数据挖掘的结果的价值不取决于模型的稳定性或预测的准确性。

    准确性和稳定性是预测模型常用的两个度量。准确性是指正确的预测结果所占的比例;稳定性是指当创建模型的数据改变时,用于同一口径的预测数据,其预测结果变 化有多大(或多小)。一个预测模型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常被认为决定了其结果的价值的大小,实际上并非如此。

    体现预测模型价值的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用模型的预测结果来改善或影响行为,另一种是模型能够传递导致改变策略的见解(或新知识)。

    一个模型的价值和它的预测准确度一样,都源自它的业务问题。例如,客户流失模型可能需要高的预测准确度,否则对于业务上的指导不会那么有效。相 反的是一个准确度高的客户流失模型可能提供有效的指导,保留住老客户,但也仅仅是最少利润客户群体的一部分。如果不适合业务问题,高准确度并不能提高模型 的价值。

    总之,预测模型的价值不是由技术指标决定的。数据挖掘者应该在模型不损害业务理解和适应业务问题的情况下关注预测准确度、模型稳定性以及其它的技术度量。

    第九,变化律:所有的模式因业务变化而变化。

    数据挖掘发现的模式不是永远不变的。数据挖掘的许多应用是众所周知的,但是这个性质的普遍性没有得到广泛的重视。

    行为的变化、市场的变化、竞争的变化以及整个经济形势的变化,预测模型会因这些变化而过时,当他们不能准确预测时,应当定期更新。

    数据挖掘在欺诈模型和风险模型的应用中同样如此,随着环境的变化欺诈行为也在变化,因为罪犯要改变行为以保持领先于反欺诈。欺诈检测的应用必须设计为就像处理旧的、熟悉的欺诈行为一样能够处理新的、未知类型的欺诈行为。

    某些种类的数据挖掘可能被认为发现的模式不会随时间而变化,比如数据挖掘在科学上的应用,我们有没有发现不变的普遍的规律?也许令人惊奇的是,答案是即使是这些模式也期望得到改变。理由是这些模式并不是简单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规则,而是数据的反应—-这些规则可能在某些领域确实是静态的。

    然而,数据挖掘发现的模式是认知过程的一部分,是数据挖掘在数据描述的世界与观测者或业务专家的认知之间建立的一个动态过程。因为我们的认知在持续发展和增 长,所以我们也期望模式也会变化。明天的数据表面上看起来相似,但是它可能已经集合了不同的模式、(可能巧妙地)不同的目的、不同的语义;分析过程因受业 务知识驱动,所以会随着业务知识的变化而变化。基于这些原因,模式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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